台灣網1月22日消息 去年臺灣“三合一”選舉,因賄選遭地檢署提當選無效之訴者最少40人。相關縣市地檢署均表示,會依“選罷法”規定儘速妥適的審理這些案件。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彰化地方法院發言人余仕明表示,彰化地檢署針對去年“三合一”選舉8名當選人提出的當選無效訴訟,將依臺灣“選罷法”在6個月內做出判決。據了解,彰化縣去年查賄最多,有8位當選人因觸犯“選罷法”被檢方提起公訴。
基隆市涉嫌賄選且連任成功的市議員張漢土與民進黨籍議員蔡適應,也被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桃園地檢署提出當選無效之訴5人,新竹地檢署提出當選無效之訴4人,苗栗地檢署提出當選無效之訴3人。
南投新科縣議員許粧、雲林縣議員當選人林建鴻、斗六市長當選人簡明欽及嘉義市議員當選人黃盈智、李忠歷,也被地檢署提當選無效之訴;屏東縣檢方已對8名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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