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月12日消息 國民黨在3席“立委”補選結束的第一天,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便找來島內未來“五都市長”選出的“立委”,討論縣市合併升格後區長官派的“修法”問題。為了緩衝縣市改制對基層的衝擊,臺行政部門接受“立委”建議,區政諮詢委員從無給改為有給職,每月可領取新台幣45000元事務費或研究費,但“區長官派”的政策不變。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縣市合併不只衝擊鄉鎮長,鄉鎮市民代表反彈更強烈,未來區長官派,他們立刻面臨失業,臺當局“行政院”規劃聘代表擔任區政諮詢委員,但無給職的設計,讓基層有不同意見。
昨日下午,金溥聰在國民黨中央親自主持黨政平臺,20多位“立委”和馬英九辦公室秘書長廖了以、臺“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臺當局“內政部長”江宜樺等參會。經過近3個小時溝通,最後達成“初步共識”,鄉鎮市民代表將直接聘為區政諮詢委員一屆(4年),比照村里長事務費金額領取研究費,初步規劃一個月45000元。原鄉鎮市長延任到今年12月25日,新共識是可改任一屆區長多做4年,但“區長官派”的政策不變。
據臺灣媒體指出,與會者有強調要“堅持改革”,但“立委”表示改革需有過渡期,“立委”盧嘉辰直言,“豬要殺,也要讓它叫三聲”。“立委”林鴻池強調,雖然現任鄉鎮市長可轉一屆區長,但也訂了排除條款,如涉及若干案件者不得轉任,若參選其他民代落選者也等同放棄轉任。
臺當局“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表示,未來合併後“直轄市”鄉鎮長轉任官派區長,身分為機要任用,須符合無“刑事犯罪”的基本條件;簡太郎表示,上述作法為縣市合併改制之後到2014年間的過渡作法,與今年的選舉無關。
在鄉鎮代表轉任區政諮詢委員方面,簡太郎表示,原本的“地制法”修正草案中將區政諮詢委員設計為無給職;比照村里長支付事務費,其性質並非薪資,而是“補助車馬費和研究費”,以協助其執行諮詢、顧問的職務,絕沒有外界所謂“綁樁”之説。照黨政平臺的共識,等於剝奪新任“直轄市長”人事任命權,與會人士強調,此一過渡規劃,是基於情、理、法各面向的考慮,由鄉鎮長依法轉任區長,能降低不確定性。(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