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13日消息 臺北地檢署偵辦“上海印刷廠案”,今年9月底傳喚名律師蔡茂松到案,訊後聲請羈押禁見,遭法院駁回。檢方提起抗告後,臺灣“高等法院”發回更裁。臺北地院今天裁定,蔡茂松羈押禁見。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蔡茂松具有美國杜克大學法學碩士學位,曾任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臺灣“高檢署”檢察官,離開司法界後成立“仲理國際法律事務所”,是臺灣司法界的知名律師。
臺灣檢調單位偵辦“上海印刷廠案”,懷疑臺當局前“軍情局局長”余連發與蔡茂松利用假合約,誘導“上海印刷廠”投資“中華黃頁公司”,詐騙新台幣1.5億元,並從中獲取佣金。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江文君于9月25日指揮調查單位搜索、約談蔡茂松,並以他涉嫌利用職務詐取財物、侵佔公款等罪共犯,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湮滅證據、逃亡之虞,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院當時認為證據不足,裁定駁回。
檢方不服提起抗告,臺灣“高等法院”發回更裁。臺北地院審理後,下午裁定羈押禁見。(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