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5月13日消息 國臺辦今天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楊毅介紹了大陸為落實第三次“陳江會”簽署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採取的具體措施。
在上午的發佈會中,本網記者獲得了第一個提問的機會,針對日前海協會與海基會簽署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請發言人介紹大陸有關主管部門為落實這項協議將採取哪些具體措施。
楊毅回答時指出,為落實《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關於相互認可及執行民事裁判與仲裁裁決的有關規定,進一步規範申請認可臺灣地區民事裁判文書案件的審理,維護兩岸同胞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將於明天發佈《關於人民法院認可臺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補充規定》。
該補充規定是對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認可臺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的補充和完善,明確規定對經人民法院裁定認可的臺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與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具有同等效力。《補充規定》並就認可臺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適用範圍、案件管轄、舉證責任、財産保全、審查程式、審判組織、申請認可及審理的期限等作出具體規定。《補充規定》是大陸方面落實《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一個重要法律性文件,對保障兩岸同胞的合法權益,促進兩岸人員往來和經貿交流,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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