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5月6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陳水扁案第二波昨偵結,臺灣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證稱陳水扁夫婦向辜家募款讓他壓力很大,是“不樂之捐”;臺檢方特偵組昨天舉行記者會説明偵結情形,描述辜仲諒在陳水扁家募款過程,就像是“被騙的受害人”。
特偵組深入追查,發現辜仲諒前後捐款陳水扁家3億元(新台幣,下同),有許多秘辛。起訴書指出,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在法庭上供述,指辜濂松在其子辜仲諒遭通緝逃亡海外後,曾向陳水扁求助;特偵組函詢相關資料,發現辜濂松在2007年間曾4次進前陳水扁辦公室與陳水扁會面。
辜濂松向臺檢方説明,2007年2月14日兒子辜仲諒被通緝,另一個兒子辜仲瑩經營的開發金又遭搜索,他在2007年3月20日、26日、5月25日、10月31日進前陳水扁辦公室與陳水扁見面,禮貌表示“如果有什麼需要可以幫忙”。辜濂松強調,他指的是精神上的幫忙,並非金錢支援之意。
沒想到,陳水扁即透過當時其辦公室主任林德訓與中信銀行資深副總經理高人傑聯絡,要求提供政治獻金,高人傑詢問金額未獲答案。高人傑因為負責臺灣中信集團與執政黨間溝通、聯繫事務,卻讓辜仲諒通緝逃亡海外,覺得無顏向辜濂松報告陳水扁還要政治獻金的事。
直到2007年底因“立委”選舉接近,高人傑知道無法再拖,才赴日本向辜仲諒報告此事。辜仲諒顧慮家族事業多在臺灣,無從拒絕,決定提供1000萬元,高人傑向林德訓回報後,由當時陳水扁辦公室秘書陳心怡到中信大樓取款。
後來辜仲諒聽陳水扁説,拿錢給吳淑珍是“有進無出”,讓辜仲諒深感錯愕;但他很難想像不給錢的後果,只好花錢“買心安”、“買保險”。臺檢方説,對辜仲諒給陳水扁家的3億元,尚未查到違法的對價關係,辜仲諒只能算是“被騙的受害人”。(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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