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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扁家總管昨稱 陳水扁曾用“機要費”買狗屋

2009年04月22日 06:3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22日消息 據臺“聯合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昨天傳訊原陳水扁官邸總管助理林哲民,調查陳水扁家是否私用“機要費”。林哲民當庭證稱,陳水扁確實曾用“機要費”報銷私人的雜項費用。

  據臺媒報道,臺檢方的起訴書中指出,扁家的日常生活雜支,例如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民生寓所的日常用品、陳幸妤兒子趙翊安飲料零食和陳致中的交通違規罰單、扁家的菜錢,都申報“機要費”報銷。林哲民昨天證實,陳水扁曾以“機要費”買狗籠、狗屋給扁家養的狗“勇哥”和“玉子”使用,而這些雜項費用都是由前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申報核銷的。

  林哲民是原陳水扁辦公室的技工兼駕駛,但被稱為“官邸總務大臣”,據稱曾當過計程車司機,是黃芳彥推薦讓他進入陳水扁官邸。(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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