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14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15日將針對龍潭購地弊案再度提訊陳水扁,由於陳水扁第二次羈押已超過100天,陳水扁委任律師認為,到目前為止傳喚的證人、供詞都指向陳水扁與弊案或佣金無關,認為並無“罪嫌重大”的羈押必要,15日開庭將再度向法官聲請撤銷羈押。
報道稱,陳水扁委任律師石宜琳表示,到目前聲請證人詰問的結果,他們認為跟陳水扁都沒有關聯性,也就是説,陳水扁並沒有像起訴書所講的那樣跟其他的共同被告有共犯的情形。
15日陳水扁將就龍潭購地弊案再次出庭,由於包括辜仲諒、辜成允、魏哲和與蔡銘傑在內的相關證人已和陳水扁交互詰問,指出陳水扁與龍潭購地案無直接關聯,陳水扁律師也擬好理由,向法院申請解除羈押。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指出,其實重要的證人大概快要問完了,所以他們認為,當初特偵組聲請的目的達到了,因此懇請審判長蔡守訓及3位法官考慮不要繼續羈押陳水扁。(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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