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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博物館出書錯誤百齣 原住民紋身竟譯成通姦象徵

2009年03月10日 07:0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10日消息 據臺“中國時報”報道,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去年12月出版的《跨越與連結臺灣與南島文化》中英文對照書中,英文錯誤解釋“紋面”或“紋身”是“adultery(通姦行為)”的象徵。臺灣“立委”陳瑩昨天痛批,這是污衊臺灣原住民。

  據臺媒報道,該書的攝影師丹尼也發現書中有多處用語不當或錯誤,昨天前往博物館要求改正。他表示,如此詮釋讓他感到很“丟臉”,之前他曾多次要求訂正,但都沒有獲得響應。

  紋身紋面 譯成是通姦象徵

  據臺媒報道,臺灣教育主管部門主管鄭瑞城承諾,將儘速要求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處理,兩周內給臺灣原住民一個交代。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副館長曾聖元則稍晚響應,會回收已寄出的3000冊《跨越與連接臺灣與南島文化》,本月17日在屏東文化園區巡迴展出前,一定會修訂完成,並懲處相關失職人員。

  鄭瑞城昨日到臺灣“立法院”進行報告,“立委”陳瑩拿出《跨越與連結臺灣與南島文化》一書,指裏面的英文翻譯亂七八糟、錯誤連篇,甚至是污衊原住民。

  陳瑩稱,最近有島外朋友向臺灣原住民詢問,他們看到臺灣博物館出版的刊物,説紋身與紋面是臺灣原住民“adultery(通姦行為)”的象徵,他們疑惑這是不是真的。

  據臺媒報道,該書的中文説明為“紋身與紋面是南島民族個人裝飾的重要方式,刺紋作為族群意識、成年的標誌,象徵美觀、女子貞操、宗教、社會地位,是名譽的標記。” 但英文翻譯卻是“Tattoos are the symbols of tribal identity,adultery...”,把臺灣原住民紋面與紋身説成是通姦行為的象徵。

  祭司譯為女巫 “立委”批外行

  陳瑩表示,該書還有很多其他錯誤,如一張照片的説明是“排灣族女巫師(witch)施祭”,這解釋顯示對臺灣原住民文化不了解。她強調,臺灣原住民地區有“祭司”沒有“女巫”,“女巫”可能會害人,但“祭司”在原住民儀式是扮演祝福者角色,兩者很不同。

  陳瑩還表示,很多臺灣民眾對臺灣原住民文化本就一知半解,如果連博物館的出版刊物都不正確,甚至傳達不正確資訊,將讓臺灣原住民一直活在錯誤的認知中。(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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