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23日消息 據臺“聯合晚報”報道,針對長期滯留美國的陳水扁家弊案證人,前臺灣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屢傳不到,臺檢方特偵組表示近日會給他“最後一次當證人”機會,要求他回臺協助調查。屆時如果黃仍藉故拖延,臺檢方特偵組會將他改列為洗錢案被告,且不排除由臺灣“檢察總長”陳聰明核定,對其發佈通緝令。
據臺媒報道,黃芳彥目前定居在美國加州洛杉磯爾灣區的高級公寓,臺檢方特偵組表示,將再派臺檢方檢察官與黃芳彥電話聯絡,由其自訂返臺接受偵訊的日期,如果黃芳彥答應,臺檢方會“配合”他,開出證人傳票,否則會將他改列為被告偵辦。
黃芳彥一旦被改列為被告後,因為他出境逾3個半月未歸,依臺灣相關規定,臺檢方可以視同他有逃亡意圖,可能在改列被告同時就一併對他發佈通緝令,並會採取相關手段去影響他辦理移居的申請案,藉以粉碎外界認為臺檢方特偵組有“縱放”的質疑。(沈鵬)
[ 責任編輯:沈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