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20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吳淑珍律師李勝雄和吳淑珍解除委任關係,根據李勝雄自己的説法,是因為陳致中、黃睿靚夫婦認罪協商後,他因為和扁家關係太好,怕沒辦法在法庭上詰問陳致中、黃睿靚兩人。現在有臺灣媒體爆料,真正的解任原因是因為李勝雄開價500萬元(新台幣,下同)的律師費,吳淑珍覺得太貴,決定中止委任關係。
律師李勝雄為吳淑珍辯護,儘管交情好,該拿的酬勞還是得拿。在一次訪談節目中,主持人問李勝雄,“你不是要作律師賺扁家的錢,而是要帶他們家人信主,這是你最大的目的嗎?”李勝雄表示,“當然律師費是該得的報酬,吳淑珍應該也會給,但最重要的是我們基督徒律師帶著一個任務,就是本身是以榮耀神為人生的目的。”
只是現在有媒體爆料説是李勝雄開價500萬元,這可讓對於錢十分在意的吳淑珍開始猶豫了,最後還真的因為錢事,就解除了和李勝雄的委任關係。
臺媒稱,親兄弟明算帳,看看吳淑珍的案子,公務機要費案、洗錢案、南港展覽館弊案還有龍潭購地弊案通通有份,堪稱扁家弊案的全壘打王,案情牽涉複雜,加上李勝雄是大牌律師,如果真的開價500萬元,或許還只是合理價。只是李勝雄可能沒想到就算扁家再有錢,連3600元消費券這種小錢都不會放過,想從吳淑珍口袋裏撈500萬元,可真是犯了大忌。 (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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