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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芳彥兩度被傳未到案 臺檢方不排除改列被告通緝

2009年02月13日 12:0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1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今天上午第2度傳喚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説明,但他並未到案。辦案人員指出,若屢傳不到,不排除依現有證據將黃芳彥改列被告,並予通緝。

  臺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指出,黃芳彥不到案若無正當理由,檢察官將依法處理。至於是否簽發拘票拘提黃芳彥?陳雲南則不願説明。

  據報道,臺特偵組去年12月16日搜索黃芳彥住處、辦公室及銀行保險箱,查扣1000多萬元(新台幣,下同)現金。不過,黃芳彥早在11月3日已向新光醫院請假赴美,今年1月間向新光醫院請辭副院長職務,滯美不歸。

  辦案人員指出,黃芳彥在2006年5月間,曾經匯款177萬美元到新加坡的賬戶,與扁家海外密帳的根據地新加坡有地緣上的關係,懷疑黃芳彥是扁家的海外人頭之一,但黃芳彥去年8月被傳作證時,澄清該筆資金是他自己的錢,與扁家無關。

  另外,特偵組于去年11月間傳喚多位金控負責人後,發現黃芳彥曾介入企業匯款案,懷疑黃芳彥在扁案的角色,希望他返回對此做説明。

  辦案人員指出,特偵組去年12月間首度發出傳票,要求黃芳彥於今年1月22日到案説明,但他並未到案,也未請假;特偵組隨後再度發出傳票,要求黃芳彥今天上午到案,不過,黃芳彥仍未出現。(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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