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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報:陳水扁家收受企業賄賂 5.7億漂白藏瑞士

2009年01月07日 08:0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陳水扁任內二次金融改革企業賄款當中,有5.7億元仍掌控在陳水扁之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手中。臺灣《蘋果日報》資料圖

  台灣網1月7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檢方特偵組追查陳水扁家不法資金,查出原本藏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的7.4億元(新台幣,下同)現金中,約5.7億元匯往人頭戶後,已轉匯進陳水扁之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在瑞士設立的紙上公司賬戶,這也是陳水扁家超過20億元犯罪所得中,唯一漂白成功的贓款。由於這筆錢仍被陳致中夫婦掌控,恐淪為陳水扁家成員最後保命錢。

  據《蘋果日報》了解,陳致中、黃睿靚上月通過律師遞狀,表達有意認罪協商時,主動提供至少6個海外密帳,其中1個兩人在瑞士公司賬戶內,確實存有鉅額美金,折合近5.7億元新台幣,錢的來源就是國泰世華保險室。為追回這筆贓款,臺檢方目前傾向列入認罪協商條件,逼陳致中夫婦將錢匯回。

  臺特偵組日前秘訊多名金控企業負責人,至少2名金控老闆已坦承,2005、2006年陳水扁當局推動二次金融改革期間,共行賄陳水扁家超過5億元,加上元大馬家通過元大證券前董事杜麗萍搬進前陳水扁“官邸”2億元,這7億多元原本全都藏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直到2006年紅衫軍倒扁時,陳水扁家擔心鉅款曝光,先將錢轉往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元大花園廣場豪宅存放,最後將其中5.7億元匯往瑞士。

  事實上,臺特偵組早就查明這5.7億元流向,也通過司法管道告訴瑞士司法單位,這些錢也是犯罪所得贓款,希望瑞士協助將錢查扣、匯回臺灣;但瑞士方面認為,這筆鉅款匯入陳致中夫婦所成立的紙上公司賬戶時,未被瑞士司法單位認定涉及洗錢,特偵組也無法提供起訴或判決文件證明是贓款,因此婉拒特偵組要求。

  而陳致中、黃睿靚只要通過電話或傳真,隨時就可以動用這筆錢,若不第一時間把錢查扣,就算他們日後被判刑確定,恐怕錢早被花光,臺特偵組才傾向説服陳致中把錢匯回。(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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