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12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家族所涉弊案今天下午首波偵結起訴,除陳水扁夫婦兩人遭臺檢方要求從重量刑外,宣稱自己只是被指揮支配對象的陳水扁之子媳陳致中夫婦兩人也被檢方請求從重量刑。
報道稱,起訴書中指出,被告陳致中、黃睿靚夫婦部分,均係犯“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2項的洗錢罪嫌。起訴書中強調,審酌被告陳致中、黃睿靚兩人,實際上係本件洗錢案所涉海外資産最主要受益人,然迄今未就所掌控的海外資産做全面交待,難以認為其有悔意,其利用法律專業知能操控不法所得海外資産,惡性非輕,請從重量刑。(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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