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4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行政當局今日上午通過“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未來將開放大陸合格機構投資者(QDII)赴臺從事證券投資與期貨交易,並允許上市上櫃公司的大陸員工及赴臺掛牌海外企業的大陸股東得認購、獲配有價證券。
報道稱,臺當局金融監管部門表示,管理辦法內並明定大陸投資人赴臺從事證券投資與期貨交易的登記、開戶、納稅、結匯等手續的相關作業,以及不予登記、登出登記及書件申報的要件;明定大陸機構投資人投資證券及從事期貨交易的範圍、額度、結匯、數據輸入、申報及資金運用之限制等相關辦法。
為有利於上市或上櫃公司延攬優秀大陸員工,管理辦法內訂定核給大陸籍員工有價證券的規範;以及考慮海外企業赴臺掛牌,訂定該等企業的大陸股東銷售轉讓持股相關規範。(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