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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元大證券集團董事涉行賄扁家 以100萬交保

2008年11月28日 12:0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左)涉及陳水扁案洗錢,昨日被聲請羈押禁見。圖右為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臺灣《聯合報》資料照片

  台灣網11月28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檢方特偵組持續追查陳水扁家族疑似洗錢案,昨天發動第8度大搜索,並帶回臺灣元大證券公司董事杜麗萍進行偵訊,並於晚間11點提出聲押。今天上午9點,臺北地方法院召開聲押審理庭,經過2個多小時審理,裁定杜麗萍以100萬元(新台幣 下同)交保,限制出境。

  據臺媒報道,杜麗萍在審理庭中,坦承在2005年,曾經帶著元大的高層進入陳水扁的官邸,利用水果禮盒裝了2億元的現金,當面交給吳淑珍,不過杜麗萍表示這並不是行賄,而是單純希望陳水扁當局高層,不要插手元大金控取得復華銀行經營權一事。

  據臺媒了解,臺檢方特偵組目前已掌握,吳淑珍曾經致電杜麗萍,表示手上有東西希望她帶到安全的地方去,要她去國泰世華金接吳景茂,沒想到吳景茂從國泰世華領了幾個皮箱。杜麗萍表示當時不知道裏頭的東西為何,她就帶著吳景茂來到元大,認為把這些放到元大應該比較安全。而元大高層在開啟皮箱之後,才發現裏頭裝有鉅額現金,清點之後一共有7.4億元,杜麗萍表示,她並不了解這筆錢的來源和用途。

  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法官表示要厘清,究竟在此過程當中,有沒有涉嫌行賄以及洗錢。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經過2個多小時審理,裁定杜麗萍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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