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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方偵辦南港展覽館弊案 吳淑珍等17人列為被告

2008年11月20日 15:3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20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特偵組、臺北地檢署查出吳淑珍在南港展覽館工程標案中,通過原陳水扁當局內務部門主管余政憲泄漏評選委員名單給力拓營造行賄,陳水扁家因而收賄9000萬元(新台幣,下同),全案調查完畢,共列17名被告,吳淑珍、余政憲、學者評委將被依貪污罪偵處。

  報道稱,南港展覽館案是這波偵查陳水扁家洗錢案案情最具體、明確的弊案,臺檢察官查出,陳水扁家匯款海外的資金確是貪污所得,順利將洗錢、貪污犯罪行為連結,有利結案,南港案與龍潭購地案也成為壓垮陳水扁家的關鍵案件。

  報道稱,針對南港弊案臺特偵組簽分2名被告,根據“污點證人”力拓營造董事長郭銓慶的指述,他是透過吳淑珍“白手套”蔡銘哲取得評委名單後,以100萬元左右的現金分別行賄評委,之後取得總額36億元的標案,吳淑珍、蔡銘哲涉案明確,是貪污、洗錢案被告。

  臺北地檢署簽分的其他15名被告,包括余政憲、原陳水扁當局內務部門主任秘書陳鴻益、力拓營造董事長郭銓慶、總經理蔡尚清、特助黃維安、秘書彭緒瑋、臺北科技大學冷凍空調工程系教授王文博、臺北科技大學土木係教授王隆昌、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成功大學建築系教授江哲銘、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郭永傑、淡江大學建築系教授周家鵬、文化大學市政及環境規畫學系副教授陳博雅、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副教授王振英、中間人陳萬。(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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