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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吃誹謗罪官司 卸任後或將首次以被告身份出庭

2008年07月19日 09:1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19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軍前海軍中將雷學明等人自訴陳水扁誹謗案,臺北地方法院定下週一(21日)上午10時再次開庭,陳水扁將出庭應訊。這是他卸任臺灣地區領導人職務後,首次以被告身分出庭。

 

  據報道,臺灣安全部門已經與臺北地方法院聯繫,法院將會以高規格做好法庭內外的安全維護工作。庭訊將在第七法庭進行,周邊的第六及第八法庭也將凈空,讓安全人員進駐,維護陳水扁安全。

 

  2005年12月1日,陳水扁接受島內電視臺專訪,對“拉法葉”艦購買弊案佣金高達150多億元新台幣提出質疑,懷疑雷學明、王琴生、張瑞帆、康世淳、程志波等5名臺軍前海軍將校軍官收賄。雷等5人因此向法院自訴陳水扁誹謗,並提附帶民事求償2000萬美元。

  

  臺北地院上個月曾傳訊過陳水扁,陳水扁以另有行程為由,臨時請假未出庭;法官改期下週一開庭,並諭令若陳水扁再不到庭,即予拘提。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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