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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禁煙“新法”明年上路 室內全面禁煙

2008年07月02日 16:1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2日消息 臺灣地區禁煙“新法”明年1月11日上路,3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政府機關”、餐飲店、大眾運輸系統、學校、展演場地都不能抽煙。大專院校不僅室內不準抽煙,也不能叼著煙在戶外四處走,而且必須設有室外抽煙區。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在工作場所的禁煙範圍包括,3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政府機關”、公營機構、金融機構、郵局、電信業室內不準抽煙。

  大眾運輸系統上不能抽煙,學子出沒的區域更不能抽煙,包括各級學校、圖書館、實驗室、禮堂、展覽室、會議室、博物館、美術館,或是文化教育機構,供兒童及少年活動場所;娛樂場所如KTV、MTV、卡拉OK、網吧、運動場所、提供公眾娛樂場所,也得禁煙。

  除了室內全面禁煙之外,大專院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社教機構、體育場、游泳池、老人福利機構,更嚴格規定也不能任意叼著煙四處走,在室外必須設有吸煙區,只能在吸煙區抽煙,但是部分場所是禁煙例外,如果有獨立空調加上獨立隔間,旅館、商場、餐飲業、老人福利機構,是室內全面禁煙但可設有吸煙室。(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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