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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別費案”判刑1年 余文6月13日確定入監

2008年05月25日 13:2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25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今年6月13日,前臺北市政府秘書余文將要入監服刑,對於這個消息,他表示坦然接受並説不會告訴自己的孩子説要去坐牢。

  據臺灣TVBS報道,臺灣前臺北市府秘書余文因為“前臺北市長特別費案”而被判刑,今年6月13日將入獄。對於這個消息,余文説還沒看到通知,法院的部分他尊重,不便去評論。而記者問他有沒有希望被“大赦”,余文説有很高的期望,但是不能一廂情願。

  現在待在家裏的余文低調不願露面,他不想讓兩個分別念小學一年級和幼兒園的女兒知道爸爸就要因為坐牢,不在家整整1年。余文向記者表示不會告訴孩子自己坐牢的事情。

  據臺媒了解,余文是“前臺北市長特別費案”唯一被判刑的人,而且雪上加霜的是,臺灣檢方在判決書中發現,余文還有以他人發票5張核銷市長單據的“特別費”,又再涉及“偽造文書”,“準瀆職罪”和“公職人員登載不實”等3項罪名,已經簽分被告另行偵辦。(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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