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5月21日消息 陳水扁昨日卸任,即將面臨“公務費案”審理,臺當局“最高檢察署特偵組”20日簽分“特偵字第三號”,將陳水扁列為“公務機要費案”的被告,案由是貪瀆罪,最快下周將傳訊陳水扁到案説明。 另一方面,臺北地方法院是否要將陳水扁妻子吳淑珍限制出境,合議庭近日將作出裁定。
據臺“東森新聞”報道,陳水扁改列“公務機要費案”被告並遭境管後,臺檢方最快將與下周傳訊陳水扁到案説明。臺當局“最高檢察署”也派專人致函馬英九辦公室,建議馬英九儘速將“公務費案”相關卷證解密,以利法院審理;並函請馬英九辦公室及相關單位如獲悉陳水扁離臺資訊,立即通知臺檢方。
據臺媒報道,由於貪瀆是重罪,未羈押的貪瀆案被告,大都會限制出境。陳水扁夫人吳淑珍之前雖被依貪瀆罪起訴,但臺北檢方和法院都未對她“限制出境”。5月20日後,臺北地院合議庭極可能比照臺當局“特偵組”,對吳淑珍作出裁定。 (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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