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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消基會”調查停車場 超70%收費不合理

2008年03月18日 13:5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18日消息 據臺“東森新聞”報道,油價高漲讓開車族吃不消,在地狹人稠的臺灣,停車也是一大問題。臺“消基會”抽查了全臺129家停車場,發現有超過70%擺明是坑錢,車子進場不停也得收費;另有60%停車場更規定,消費者若丟失票卡,就必須支付“營業起至出車時間費用”或“全天費用”,作為丟失票卡的處罰。

  據報道,為了解停車場收費是否合理,臺“消基會”調查全臺129家停車場,包括北區41家、中區42家、南區19家及高屏區27家。調查結果指出,73%停車場完全沒有給予寬限時間,消費者入場後立即計價,若遇上突發狀況需立即離開,還是得照付停車費。

  臺“消基會”表示,此次調查結果發現,僅27%的業者為消費者提供3~30分鐘的寬限時間,其他73%的業者一律無寬限時間,臺“消基會”呼籲,停車場應給予消費者寬限時間,讓消費者在進入後突然有其他事件發生時可免於一筆額外的支出。

  此外,129家停車場中,有79家停車場規定若票卡丟失,無法證明入場時間,就必須支付“從營業時間起算”或“收全天費用”,佔61%;其中還有7家業者,若消費者票卡丟失,除了需付擔不平等的停車費用外,還需支付制卡費20至200元新台幣不等。

  而比較各家停車場計費方案,45%業者以每小時為單位計價,16%業者以半小時為單位計價,34%業者入場先以小時計費,1~3小時後改以半小時為單位計價,只有5%業者以次計費。臺“消基會”認為,業者應取對消費者最有利的最小單位計價才對。

  臺“消基會”指出,停車場雖標示停車場收費標準與收費方案,但卻未規定計費標準,也因此讓業者在收費上額外剝了消費者一層皮!臺“消基會”呼籲,臺當局主管機關應對“收費標準”與“收費方案”重新訂定,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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