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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被指赴美洗錢告人誹謗 臺灣名嘴獲判無罪

2007年12月04日 14:0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胡忠信

 

 

  台灣網12月4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灣“高等法院”今天作出二審宣判,被陳水扁之女陳幸妤以誹謗罪告上法庭的政治評論家胡忠信獲判無罪。胡忠信曾于2005年指陳幸妤以赴美國進修為名開戶洗錢,因此惹上官司。

  3個月前,臺北地方法院宣判胡忠信無罪,當時陳幸妤氣得痛罵法院“不論是非”,但一、二審法官都認為,胡忠信是在節目中發表評論,這部分屬於言論自由談不上誹謗。名嘴和陳水扁一家的糾紛,全案定讞不能再上訴。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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