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29日消息 據臺“中廣新聞網”報道,臺當局“主計處”統計,去年島內平均每8.73位有配偶者中就有1人離婚;15歲以上的總人口中,平均每100位中有6人離婚,是10年前的兩倍,是20年前的3倍;離婚人口中,以35歲到39歲的新婚族與50到54歲的老夫老妻居多。
據報道,臺當局方面統計的離婚率以當年度的離婚數除以人口總數來計算,2006年是千分之2.83,但排除400多萬15歲以下、幾乎不可能結婚的人口之後,平均每100位15歲以上的人口,就有6人離婚,是10年前的兩倍,是20年前的3倍。
離婚人口的年齡分佈,不論是去年、10年前、還是20年前,都以35歲到39歲最多,去年佔了15%,50歲到54歲也不遑多讓,佔了14.5%。這兩個年齡層的人口數佔總人口各約7%到8%之間,人口數並沒有特別多。但這份統計看不出離婚人口是在結婚多久之後決定離婚,有待其他統計進一證實離婚的高危險群,是否是新婚族以及老夫老妻族。
另外,島內家庭的形態也反映離婚率上升以及無子化的現象。去年臺灣全體家庭雖然還是以核心家庭,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為主,佔了45%,但比6年前少了將近3個百分點;單親家庭佔8.63%,比重增加將近1個百分點;沒有子女的丁客族夫婦家庭佔15%,增加2個百分點。(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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