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28日消息 臺軍前陸軍儀隊士兵屈肇康,去年服役期間休假在家,上網發表所謂的“刺扁”言論,經軍方收押偵辦,獲軍法不起訴後,退役後又被移送普通司法機關,被檢察官依“煽惑他人”罪名起訴。臺北地方法院昨日審結,法官判處屈肇康無罪。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屈肇康獲判無罪的理由,主要是法官根據他在網路上發表言論的標題和內容對照後,認為他只是純就時事不滿,抒發個人情緒,並沒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意圖,言詞縱有不當之處,也是抒發己見對時事的評論,屬言論自由的範疇,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25歲的屈肇康,是在2005年7月入伍服役,去年6月9日休假回家,以電腦連線上網,進入他在網站申請的個人交友網站,由於他對當時紛擾的島內時局感到不滿,就在個人網站上刊登,“很想用槍往陳水扁腦門插下去”、“外省幫的隨我去血洗總統府”等文字。
未久,臺軍方以屈肇康的言論,涉有違反“陸海空軍刑法”意圖煽惑軍人暴動之嫌,將他法辦收押1個多月,去年8月8日獲臺軍軍檢署不起訴才釋放。今年2月退伍後,臺軍軍事檢察署再將已不具軍人身份的屈肇康,函送桃園地檢署,桃檢再呈臺灣“高檢署”轉臺北地檢署偵查。
臺軍“倒扁”少校未被起訴
另據報道,去年臺灣“倒扁”活動中,因穿著臺軍軍服現身凱達格蘭大道“倒扁”的少校教官董華正,曾遭臺軍軍事檢察官認定涉嫌違犯“效忠‘國家’職責罪”遭聲押獲准,但事後未被起訴。結果臺軍軍檢署竟又將董華正移送臺北地檢署,檢方昨天偵結。檢方認為董華正的言論,並沒有煽惑軍人不守紀律之犯意,董華正説法只是個人政治言論表達,屬於言論自由範圍,依法不起訴。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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