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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和艦案”昨開庭 當事人批扁當局打壓威嚇

2006年06月24日 07:1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24日消息 臺灣聯電公司投資大陸的“和艦案”經過臺灣檢調一年多的偵辦後,昨天上午在新竹地方法院首度開庭,被告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及副董事長宣明智等人都出庭應訊。曹興誠在法庭上猛批臺灣檢調,説他們在搜索時拿出威嚇和騷擾業界的手段,讓他很不滿;他還痛批説,“和艦案”根本就是政治案。

  據臺媒報道,臺灣地方法院昨天首度審理“和艦案”,被告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和副董事長宣明智,都準時出庭,對於外界的關心,拒絕回答。

  據報道,曹興誠在向庭長陳述答辯時,不改強悍作風,當庭痛批“和艦案”以司法案件辦理,太過牽強,根本是個政治案件,他還批評臺灣檢調部門,在搜索調查時,曾施出威嚇、騷擾業界的手段,讓他很不滿。

  曹興誠還反問檢調,説起訴書裏所謂的“非法利益”,起訴證據何在,他説檢調根本就是在張冠李戴。對於曹興誠的猛批,檢方不予回應,只強調起訴理由和證據都很充分。(雲鵬) 

  新聞背景:臺灣聯電“和艦案”

  2005年2月15日,臺灣聯華電子被臺當局指控在大陸進行“非法投資”,被懷疑是大陸蘇州晶片生産商“和艦科技”的實際支援者,遭遇臺灣檢方的“閃電調查”。同時,聯電副董事長宣明智以及和艦科技董事長徐建華的住所也遭到有關方面搜查。

  2006年2月14日,臺當局“經濟部”根據新竹地檢署起訴書內容、函請聯電等陳述意見,並邀集相關單位會商後,認定臺灣聯電公司“違法”赴大陸投資,因而裁決聯電“違法”,並處在當時的最高罰款500萬元新台幣。聯電由於不服臺當局對它處以500萬新台幣的罰款決定,提出行政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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