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論壇】推進科技創新與産業創新深度融合
【光明論壇】
作者:林瑩(福建江夏學院副研究員)
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彙報時強調,要推進科技創新同産業創新深度融合,整合科研資源和力量,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優化創新生態,力爭在一批重大科技專項上取得新突破,推動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近年來,我國在科研協同創新體系建設上取得了顯著進展。自黨中央、國務院2016年發佈實施《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以來,我國緊扣發展、深化改革、強化激勵、擴大開放,系列舉措彰顯了國家戰略需求導向下的系統性制度創新,為科技創新與産業創新的深度融合奠定了堅實基礎。
2020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推動基礎設施高品質發展的意見》,夯實數字經濟底座。在此基礎上,2021年3月發佈的“十四五”規劃將創新提升至核心地位,明確強化科技自立自強戰略。這些政策從基礎設施、制度保障、資源投入等多個維度構建起創新型經濟基礎框架。
延續“十四五”規劃戰略部署,2021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科技體制改革三年攻堅方案(2021—2023年)》和《關於支援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開展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先行先試改革的若干措施》,對新一輪科技體制改革攻堅進行新部署,旨在構建保障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的制度體系。在研發投入方面,通過《關於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等文件引導,至2023年我國全社會研發經費突破3.3萬億元,投入強度達2.64%。在載體建設方面,77個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中已有32個建成運作,部分設施邁入全球第一方陣。
針對關鍵技術攻關,“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實施方案重點突破智慧製造和機器人、大數據等領域,工信部與財政部連續下發了《關於支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品質發展的通知》《關於進一步支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品質發展的通知》,不斷完善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已累計培育創新型中小企業21.5萬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0.3萬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1.2萬家,培育超9萬家創新主體。
在一系列政策的有力保障下,我國創新體系協同高效,增強創新動力活力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提供有力支撐。當前,科技創新與産業創新的深度融合仍面臨諸多挑戰,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之間還存在著合作機制不夠完善、科研成果轉化率較低等問題。要解決這一問題,就必須進一步推動科研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粵港澳大灣區就在這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通過整合區域內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資源,大灣區構建了“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轉化+科技金融”的全鏈條創新生態,為區域協同創新提供了可借鑒的模式。
企業作為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的主體,其創新能力的提升至關重要。當前,我國部分企業在科技創新中存在主體意識較差、研發投入不足、創新能力薄弱等問題。因此,必須從政策支援、資源配置和市場激勵等方面入手,激發企業的創新內生動力。如某電池企業通過“研發投入—技術突破—産業升級”的閉環創新模式,持續鞏固了全球市場份額,其獨創的電池産品將體積利用率提升至72%,同時還通過垂直整合供應鏈和創新“巧克力換電塊”模式,帶動了産業鏈上下游企業的協同創新,形成了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産業集群。類似企業的創新實踐表明,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構建“投入—産出—轉化”的良性迴圈機制是推動科技創新與産業創新深度融合的關鍵所在。
此外,優化創新生態也是推動科技創新與産業創新深度融合的重要保障。一個良好的創新生態能夠吸引和集聚創新資源,激發全社會的創新活力。中關村通過設立科技創新基金、建設科技孵化器、完善智慧財産權保護機制等措施,構建了良好的創新生態,吸引了大量高科技企業和創新人才集聚。深圳則通過發展科技金融,為科技創新提供了強有力的資金支援。這些成功經驗表明,優化創新生態需要從制度建設、政策支援和環境營造等方面綜合施策。
展望未來,推進科技創新與産業創新的深度融合仍須加強頂層設計、完善政策支援體系。政府應制定科技創新與産業創新深度融合的專項規劃,明確發展目標和重點領域,如加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力度、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等,為科技創新與産業創新提供有力保障。此外,還應構建産學研用協同創新平臺,鼓勵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共建聯合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平臺,推動科研成果的産業化應用。在智慧財産權保護方面,應加大力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為科技創新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光明日報》(2025年02月20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