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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社會生活噪聲 破解擾民難題(金臺視線關注噪聲污染①)

2022-12-05 08:46: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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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孫立極

  日常生活中,工業生産、建築施工、交通運輸、社會生活常會産生一些噪聲,讓不少人感到困擾。為進一步做好噪聲污染防治,為百姓創造更加和諧安寧的環境,本版今起推出“關注噪聲污染”系列報道,聚焦讀者關注的社會生活噪聲、交通運輸噪聲、工業生産噪聲的産生及防治,邀請專家學者和各界人士就此問題建言獻策,敬請關注。

  ——編 者

  商場高音喇叭太響、樓下廣場舞噪聲擾民、樓上住戶彈琴彈到很晚……近年來,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成為困擾不少居民的熱點問題。

  今年6月5日,噪聲污染防治法正式實施。相較於以前的法律,新法確立新時期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總要求,重新界定了噪聲污染內涵,針對有些産生噪聲的領域沒有噪聲排放標準的情況,在“超標+擾民”基礎上,將“未依法採取防控措施”産生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界定為噪聲污染。

  日常生活中哪些噪聲最煩人?群眾遭遇噪聲污染時,該找哪個部門投訴?噪聲污染防治還有哪些難點問題亟待解決?針對這些問題,記者展開調查採訪。

  社會生活噪聲投訴居高不下

  近年來,噪聲投訴舉報量持續居高不下。生態環境部近日發佈的2022年中國噪聲污染防治報告顯示,據不完全統計,2021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及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受理的噪聲投訴舉報約401萬件,其中社會生活噪聲投訴佔57.9%。

  投訴涉及的社會生活噪聲,有的是文化娛樂、體育、餐飲等場所經營管理者使用擴聲設備、遊樂設施以及生産設備産生的噪聲。一位深圳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投訴,附近餐館廚房安裝的排煙設備噪聲過大,每天從早10點至晚10點,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廣西南寧市網友投訴,附近一家燒烤店經常經營到淩晨三四點,人聲鼎沸、噪聲太大影響休息。

  有的是在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音量過大或超出規定時段。據江蘇南通市公安局情報指揮中心接警指揮大隊(110報警服務台)大隊長孫志勇介紹,今年以來,南通110共接到噪聲擾民投訴1.9萬餘起,其中廣場舞最多。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廣場舞噪聲大也是留言較多的問題之一。有安徽阜陽網友投訴,搬到新家4年,廣場舞噪聲擾民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晚上7點就開始跳舞,孩子學習受到嚴重影響”。

  還有的是居民住宅區安裝的電梯、水泵、變壓器等共用設施設備産生的噪聲。遼寧阜新海州區一位住戶來信説,所住居民樓地下供暖換熱站噪聲擾民。四川成都高新區網友投訴,兩部電梯軌道安裝在住家居室同一面墻上,電梯運作時産生低頻噪聲,嚴重影響睡眠。

  鄰里間因為噪聲發生的糾紛也屢見不鮮。家住山西朔州市的白女士不堪忍受樓上鄰居每天吹笛子、拉二胡,用盆扣音箱振動樓板“反擊”。今年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發出北京市首例“噪聲侵擾”訴前禁止令,就是因為一墻之隔的鄰居長期高頻率、大音量彈奏鋼琴,高齡産婦不堪其擾,訴諸法院請求停止侵權。

  噪聲源分散、管理部門不統一,治理難度大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燦發表示,社會生活噪聲的管理和執法具有一定特殊性,“一是管理部門不統一,工業企業的噪聲污染防治由生態環境部門統一監督管理,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具體由地方政府指定部門管理,涉及環保、公安、城管、房産管理等多部門,各地情況也不太一樣。有時會因為管理部門不統一,産生相互推諉的現象。”

  多頭管理也增加了群眾投訴維權的難度。以四川成都市2022年7月“全國生態環境信訪投訴舉報管理平臺”投訴受理匯總情況為例,255例投訴中有近70例屬於社會生活噪聲,但生態環境管理部門不受理。比如投訴溫江區某海鮮燒烤店晚上10點至淩晨2點仍然噪聲不斷,得到的回復是:這一問題屬於溫江區公安分局管理,建議向區公安分局進行反映等。

  王燦發表示,噪聲源分散多發,也是社會生活噪聲污染監測困難的重要原因。由於社會生活噪聲源多發生在居民之間,如裝修噪聲、娛樂噪聲、寵物噪聲等,這些噪聲很難監測和判斷是否超標。比如居民彈奏樂器或進行家庭娛樂活動産生的噪聲,等不到監測機構去監測,可能就停止了。

  “警察來了,聲音小了;警察走了,又調回去了。”內蒙古網友吳先生深有體會。他住的小區樓下有開放式公園,常年廣場舞噪聲極大。“這一隊結束,那一隊開始。同一時間還有不同隊伍搶地盤、飆高音。”他連續多年向多個部門投訴,“管理部門互相推諉,有的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始終未能解決。”最後,無奈的吳先生花了1萬多元,“給家裏換了一套隔音特別好的窗戶”。

  孫志勇坦陳,在處理社會生活噪聲糾紛時,真正進入案件處罰的很少。群眾噪聲投訴大部分在夜間,民警第一時間出警,沒有噪聲檢測設備,無法現場檢測噪聲值。“另外,像跳廣場舞的都是大爺大媽,還是以説服教育勸告為主,避免激化矛盾。”孫志勇説。

  網友瑋瑋説,他入住新房半個月後,發現房子非常不隔音,白天樓上走路,推拉桌椅,甚至鑰匙掉下來,樓下能清清楚楚聽到。後來有人告訴他,可能是樓板太薄所致。

  “住宅建築一要降噪,降低室外交通運輸噪聲和建築內電梯、水泵等噪聲的傳入;二要隔聲,保障戶與戶之間的私密性。”清華大學建築學院建築物理實驗室主任燕翔介紹,以往出於建築經濟成本考慮,我國對聲環境指標要求較低,加上開發商和設計單位對民用建築隔聲降噪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有的住宅隔聲降噪不達標,導致住宅建築噪聲擾民或隔聲問題的投訴屢見不鮮。

  法律規制與提升居民共同生活的道德素養並重

  6月5日,噪聲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各地著力強化監管力度,查處了一批噪聲違法案件。福建省生態環境廳最近公佈6起噪聲污染典型案例,其中4件涉及社會生活噪聲。今年6月中旬,湖南長沙市生態環境局瀏陽分局執法人員根據群眾投訴,對一家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噪聲超過國家相關排放標準,對其處以7250元的罰款,並責令整改。安徽省最近發佈數據:2021年第三季度的環境噪聲污染投訴2720件,2022年第三季度的環境噪聲污染投訴1188件,同比下降了56.3%。王燦發説,這從一個側面看出噪聲污染防治法正在發揮積極作用,相信隨著噪聲污染防治法進一步貫徹實施,其作用發揮會更加明顯。

  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研究員魏志勇説,噪聲污染防治法重新界定了污染內涵,不僅強調噪聲排放超標的情況,還將“未依法採取防控措施”産生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界定為噪聲污染。針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法條數量由7條增加為12條,基本涵蓋了當前投訴的熱點領域,比如在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的規定,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場所活動的規定,居民住宅區安裝電梯、水泵、變壓器等共用設施設備的噪聲限值應符合相關規定等。

  燕翔表示,噪聲污染防治法把民用建築隔聲降噪性能的要求,從生活舒適度提升到攸關居住者健康的高度。“噪聲污染防治法明確了住宅開發商和銷售企業的法律責任。未在銷售場所公示住宅噪聲情況、未納入買賣合同、未在合同中明確住宅共用設備設施位置或者建築隔聲情況,屬於違法行為。同時,國家標準也有較大進步。比如北京去年1月1日已經將分戶墻隔聲量限值從45分貝提高到50分貝,樓板撞擊聲隔聲限值從不大於75分貝減少到不大於65分貝。”燕翔説。

  “噪聲污染防治法和新標准將倒逼房地産開發商和銷售企業必須正視、重視隔聲降噪問題。”燕翔指出,一旦住宅建築隔聲降噪未達標或建設銷售不合法,購房者以健康危害、鄰里矛盾等為由進行法律追責,屬於環境污染糾紛。依據民法典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責任“舉證倒置”的規定,將由開發商或銷售企業舉證,購房者不再受“取證難”的困擾。

  孫志勇認為,類似廣場舞擾民等噪聲污染的治理還是要提高群眾的文明素養,讓大家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同時還要加強基層治理,解決好群眾正常體育娛樂的需求,給他們安排離居民樓遠一點的場地。

  王燦發表示,類似鋼琴聲等鄰里噪聲糾紛,除了用法律加以規制外,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居民共同生活的環境道德素養。住在同一棟居民樓,人人都應讓自己的行為盡可能不對他人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響。此外,發生了鄰里噪聲糾紛,還可以通過居民委員會、調解委員會等社區組織協調解決。

  《 人民日報 》( 2022年12月05日 07 版)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