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餅禮盒奢華包裝、搭售其他商品?必須糾正!
原標題:月餅和茶具、茶葉、咖啡等混裝銷售,包裝成本超過銷售價的30% 月餅禮盒奢華包裝、搭售其他商品?必須糾正!
近年來,過度包裝、“天價”月餅等問題,既造成資源浪費、環境污染,又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利益。對此,市場監管總局多措並舉,依法糾正了一批生産經營過度包裝商品的行為,並公佈了一批整治行動典型案例。
月餅包裝盒內均裝有1個電子産品發光球,不符合國家標準“月餅不應與其他産品混裝”的規定要求;月餅的包裝成本佔銷售價31%,不符合國家標準“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餅……所有包裝成本不超過産品銷售價格的15%”的規定要求……這是記者今天從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第一批市場監管部門集中整治商品過度包裝、“天價”月餅行動典型案例中獲悉的。
全面倡導綠色消費
近年來,商品過度包裝、“天價”月餅等問題,既造成資源浪費、環境污染,又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利益。為推動企業開發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包裝設計,全面倡導綠色消費,引導節日商品、節日消費回歸傳統文化本源,5月24日,市場監管總局批准發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粧品》(GB23350-2021)第1號修改單,對月餅包裝層數、包裝空隙率、包裝成本及混裝要求作出新規定。
6月7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商務部發佈《關於遏制“天價”月餅、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堅決遏制“天價”月餅,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8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關於整治商品過度包裝、“天價”月餅及蟹卡蟹券等問題的通知》印發,從標準宣貫、監管執法、曝光案例、消費倡導、文化引導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總局的工作部署,統籌謀劃、綜合施策,開展了大量工作。截至8月31日,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出動執法人員近20萬人次,檢查經營戶17萬餘戶,圍繞價格問題檢查酒店、商超等市場主體3.3萬餘戶,同時依法糾正了一批生産經營過度包裝商品的行為。
包裝成本超過銷售價的30%
經市場監管部門調查,重慶冠生園食品二廠成都聯合分廠生産銷售規格型號為“瑪麗斯汀”“至尊禦禮”、標稱生産日期為2022年8月17日的盒裝月餅。銷售合同和包裝製作合同顯示,“瑪麗斯汀”月餅的包裝採購成本是50元/盒,出廠銷售價是160元/盒,共計生産603盒,貨值金額96480元;“至尊禦禮”月餅包裝採購成本是42元/盒,出廠銷售價是100元/盒,共計生産1822盒,貨值金額182200元。兩款盒裝月餅貨值共計278680元。
“瑪麗斯汀”月餅的包裝成本為銷售價31%,“至尊禦禮”月餅包裝成本為銷售價的42%,不符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粧品》國家標準 “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餅……所有包裝成本不超過産品銷售價格的15%”的規定要求。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禁止過度包裝的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行為。
8月18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責令該廠立即改正。
月餅與其他産品混裝
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西村叔叔的甜品店”(連鎖經營店),8月22日銷售當日制售的連鎖配售的月餅,售價單粒月餅20元左右。銷售模式為消費者按照3種不同包裝規格選擇相應數量的月餅,商家裝盒銷售。用於包裝上述月餅的3款包裝盒內均裝有1個電子産品發光球。
該月餅禮盒包裝不符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粧品》國家標準“月餅不應與其他産品混裝”的規定要求。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禁止過度包裝的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行為。
8月22日,青島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
月餅禮盒搭售其他商品
黃山栢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栢景國際大酒店銷售規格名稱為“錦運月禮”的盒裝月餅套餐,包括8個月餅的盒裝月餅和獨立包裝的橄欖油1瓶,套餐銷售價格為268元/盒,同時銷售規格名稱為“鴻運月禮”的套餐禮盒,包括8個月餅和“定制小罐茶” “便攜茶具一套”“定制耳挂式濾泡咖啡”混裝銷售,整個套餐禮盒388元/盒。上述兩款套餐禮盒生産日期均在2022年8月15日強制性標準第1號修改單正式實施前。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不符合《公告》“經營者銷售盒裝月餅,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禮盒等形式將月餅同其他産品混合銷售”的要求。
8月19日,黃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公告》對黃山栢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栢景國際大酒店月餅禮盒搭售其他商品的銷售行為進行了行政指導,責令其改正違反《公告》的銷售行為。(記者 楊召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