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産黨是團結奮鬥最可靠的主心骨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團結奮鬥是中國人民創造歷史偉業的必由之路。只要在黨的領導下全國各族人民團結一心、眾志成城,敢於鬥爭、善於鬥爭,我們就一定能夠戰勝前進道路上的一切困難挑戰,繼續創造令人刮目相看的新的奇跡。”這一重要論斷,不僅深刻揭示了我們為何能夠創造輝煌歷史、何以繼續開闢美好未來的成功密碼,而且充分説明瞭中國共産黨是中國人民的主心骨、是團結奮鬥最可靠的主心骨。
用黨性與人民性的高度統一孕育和凝結團結奮鬥
百年來,中國共産黨之所以可以“把擁護我們的人搞得多多的,把反對我們的人搞得少少的”,之所以能夠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奮鬥的力量,歸根到底在於我們黨始終致力於為人民謀幸福、為民族謀復興,從來沒有一己私利。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深刻指出的:“中國共産黨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與人民休戚與共、生死相依,沒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從來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團、任何權勢團體、任何特權階層的利益。”這種黨性與人民性的高度統一,孕育和凝結著最為堅強和可靠的團結奮鬥——正因“我將無我,不負人民”,才能真正實現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才能真正擔當起“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而縱覽近代史,鴉片戰爭以後,整個中華民族面臨亡國滅種的空前危機,來自社會各階級的有志之士都曾開出自己的“救世良方”,尊崇過不少主義教條,嘗試過不少改革方案,但最後均歸於失敗。折戟沉沙的背後,缺乏的是深邃的歷史眼光與無私的政治格局,所以無法形成有效持久的團結、無法進行艱苦卓絕的奮鬥。縱觀不同歷史時期,我們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所創造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四個“偉大成就”,均源於中國共産黨“為人民謀幸福,為民族謀復興”的莊嚴宣示,都是對黨性與人民性相統一的生動演繹與具體建構。
用凝聚人心共識的使命目標引領團結奮鬥
要形成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的生動局面,進而實現各民族、各黨派、各階層、各方面人民最廣泛的團結和最磅薄的奮鬥,必須有能夠凝聚人心和共識的目標來引領。我們黨堅持人民創造歷史的唯物史觀,創造性運用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戰略和策略,緊密圍繞各個歷史時期的使命任務,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奮鬥的力量。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為了推翻三座大山,實現民族獨立、人民解放,黨深刻分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性質及其階級狀況,提出爭取一切可能的同盟者,建立國民革命聯合戰線,掀起第一次大革命的高潮;採取發展進步勢力、爭取中間勢力、孤立頑固勢力、又聯合又鬥爭的方針,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推動取得抗日戰爭的勝利;團結各被壓迫階級、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各少數民族、各地華僑和其他愛國分子,組成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為爭取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全國性勝利奠定堅實基礎。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為鞏固新生人民政權,恢複國民經濟,推進社會主義建設,黨堅持鞏固和發展人民民主統一戰線,作出知識分子的絕大部分“已經是工人階級的一部分”的科學論斷,對民族資産階級實行和平改造和贖買政策,提出與各民主黨派關係的“長期共存,互相監督”八字方針,實行社會主義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開展三自愛國運動與宗教制度民主改革,極大激發各族各界人士參加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熱情。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伴隨黨和國家工作中心轉移,黨作出新時期統一戰線是愛國統一戰線的重大政治論斷,形成了“兩個範圍”的聯盟,提出“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十六字方針,頒布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提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團結各方面人士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面對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與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交織,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成為中國人民的共同奮鬥目標,黨緊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品質發展,把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擺在更加重要位置,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在共同目標之下統一思想、統一意志、統一步調,朝著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奮勇前進。
用大團結大聯合的制度機制鑄牢團結奮鬥
中國共産黨之所以能夠帶領全國人民萬眾一心、團結奮鬥,始終離不開制度機制的保障。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過程中,高度關注統一戰線成員的思想、精神、利益需求,切實做好“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工作的實踐創新和制度設計,正確處理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以及海內外同胞關係,以制度安排凝聚“想在一起”的團結之心、激發“幹在一起”的奮鬥之力。一是完善和發展新型政黨制度這項偉大政治創造。中國共産黨加強對多黨合作事業的全面領導,制定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政黨協商、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建設等方面制度文件,各民主黨派積極參政議政、建言獻策,開展民主監督,加強自身建設,提升履職水準,為各項事業發展作出重要貢獻。二是始終將做好黨外知識分子工作作為統一戰線的一項基礎性、戰略性工作。注重把黨外知識分子組織起來,開展國情考察、社會服務等活動,支援和引導他們用自身的學有所長、術有專攻在教學、科研、生産、管理等一線建功立業。三是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推進新時代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構築中華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園,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動民族地區加快現代化建設步伐,提升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化水準,始終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促進各民族在中華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四是堅持我國宗教的中國化方向,重視其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特殊重要性。明確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使黨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不斷鞏固,宗教工作法治化明顯加強,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得到充分發揮。五是著力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團結引領工作。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建立健全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政策體系,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堅定發展信心,廣大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努力提升自身綜合素質,完善企業經營管理制度,增強企業內在活力和創造力。六是始終發揮港澳臺同胞和海外僑胞在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與實現祖國完全統一中的重要作用。提出新時代堅持“一國兩制”、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五項主張,著力凝聚僑心、匯集僑智、發揮僑力、維護僑益,使廣大港澳臺同胞和海外僑胞響應國家號召,高舉愛國主義旗幟,積極為我國經濟建設、改革開放和祖國統一事業作出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