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上海勸外地人返鄉?上海發佈回應:係誤讀
今天,
有網友提問:
網上看到上海在勸外地人返鄉,
還説會資助外地人返鄉,
有這回事嗎?
上海發佈回應
上海並沒有讓來滬人員離滬返鄉。民政部門負責人曾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疫情期間,針對外地來滬且在滬無固定住所的社會流浪人員,如有困難,將幫助其離滬。您所説的傳聞,可能是對這個資訊的誤讀。
上海繼續強化“非必要不離滬”,離滬人員除須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外,還須提供24小時內抗原檢測陰性證明。
在4月15日舉行的
上海市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上
市民政局就如何幫助各類社會流浪人員
作出回應
市民政局局長蔣蕊説,居無定所的社會流浪人員始終是社會救助工作領域高度關注的對象,因為他們流動性強,自身防護力比較弱,本輪疫情發生以來,市民政局第一時間出臺相應措施,指導市、區兩級社會救助機構,盡全力確保他們得到及時救助,確保他們身體健康和防疫安全。
當前本市的社會流浪人員與傳統意義上的流浪乞討人員有一定差異,從市民政局做的一些分析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比如因酒店旅館封閉、高鐵和公共交通暫停之後短暫滯留;也包括此前在工地、市場等務工場所居住,現因封控被要求離開,又一時找不到居住地的人員;三是來滬求職未果,又暫時不想離滬的人員。
對這些因疫情影響滯留而臨時陷入困境甚至流浪的人員,政府的救助、關愛、幫助不能缺位。市民政局將進一步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巡查力度,及時發現需要幫助的人員。發現以後,要及時安排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並做好環境消殺。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對核酸檢測陽性人員,將及時轉運收治。對核酸檢測陰性人員,針對其不同情況及需求做好分流處置。
其中,對本市戶籍或有居所的人員,幫助其返回居住地;對符合離滬條件且要求返鄉的,資助其返回家鄉;對有意願在滬務工人員,幫助其聯繫相關適合的崗位;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勸導其到市、區兩級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對於其他特殊情形一時無法分流的,由屬地落實臨時安置點,做好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