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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何以成為強迫勞動的重災區

2022-02-28 14:38:00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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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所週知,強迫勞動是國際法中的一個重要的概念和罪行,世界多國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禁止強迫勞動。實踐中,美國常在國際社會高舉“反對強迫勞動”的大旗,動輒給他國貼上“強迫勞動”標簽並施加各種制裁。事實上,美國不僅歷史上曾長期推行奴隸制和奴隸貿易,靠“強迫勞動”推動原始資本積累,到了21世紀的今天仍廣泛存在強迫勞動現象。其中,美國的監獄系統特別是私營監獄成了強迫勞動的重災區,美國的私營監獄産業也因此不斷“發展壯大”。

  美國監獄系統由聯邦與州監獄、地方看守所、私營監獄、軍事監獄與未成年犯監獄等構成。有數據顯示,美國當前有200多所私營監獄,關押著約12萬名犯人。在這些私營監獄中,犯人不僅工作時間長、環境惡劣、收入低下,而且還時常遭受虐待毆打。報酬方面,美國當前聯邦法定最低工資標準是時薪7.25美元,但美國大部分囚犯的時薪只有20—40美分,還有五個州規定囚犯的勞動沒有任何報酬。除了報酬低,美國的犯人還時常被迫從事一些普通工作者不願做的“危險工作”,如搬運新冠肺炎病亡者的屍體、參與撲滅山林大火等。美國“黑人議程報告”網站透露,美國犯人不受法律保護,也無權拒絕強迫勞動,他們可能被迫參與一些危險工作,比如撲滅加州野火,而每天僅能獲得最多5.12美元的報酬。

  在此背景下,美國的監獄不僅不是國家公器,反而成了一個罪惡叢生、藏污納垢的暴利産業。據統計,單是美國的三大私營監獄運營商,其每年的總利潤就達到約50億美元,其中有兩家即CoreCivic和GEO集團還成了上市公司。為了確保監獄的“入住率”以及有充足的廉價勞動力,部分私營監獄運營商還大肆向所在地法官行賄,以促使相關法官通過輕罪重判方式將更多人送進自己的私營監獄。2003年至2008年期間,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路澤恩縣的兩名法官在收取私營監獄運營商數百萬美元賄賂後,將2000多名青少年在無律師辯護的情況下進行輕罪重判,然後送入私營監獄,成為盤剝對象。可以想像,當國家公器成為暴利産業,當犯人成為牟取暴利的工具,哪還有什麼法律和正義?哪還有什麼人權和自由?

  因此,美國的私營監獄及犯人們所承受的“強迫勞動”早已引起公憤,遭到諸多人權組織、勞工組織、受迫害者的反對和批評。然而,美國的私營監獄産業迄今仍然“欣欣向榮”,仍在源源不斷地吸納有勞動能力的犯人。也就是説,這些私營監獄裏面的犯人們,仍然要繼續承受各式各樣的“強迫勞動”甚至各種虐待。何以至此?

  首先,美國相關法律給私營監獄推行強迫勞動披上了“依法行事”的外衣。1865年,美國憲法第13修正案正式廢除了奴隸制,但允許對監獄犯人實施強迫勞動。依照美國《公平勞工標準法》,監獄的犯人也無權享有與普通工作者相同的保護。在此背景下,強迫犯人從事強迫勞動,無論是多麼惡劣和危險的勞動種類,無論是通過什麼脅迫手段強迫犯人進行勞動,在美國都不算違法。可以説,美國的相關法律規定是強迫勞動在美國監獄系統大行其道的法律基礎。對此,美國紐約城市大學教授白茲德林辛格表示,美國憲法第13修正案是美國歷史上最詭異的法律之一,因為它雖然規定了奴隸制為非法,但卻留下了一個很大的漏洞,就是懲罰罪犯時奴隸制並不違法,其後果就是它把奴隸制在監禁的條件下合法化了。另一方面,美國雖然時常在國際事務中打“強迫勞動牌”,熱衷給他國扣“強迫勞動”帽子,但自身卻拒不簽署國際勞工組織的多個核心公約。據國際勞工組織統計,美國迄今為止只批准了14項國際勞工公約,國際勞工組織8個核心公約中美國僅批准2個。可以説,美國對國際勞工組織核心公約的態度,暴露了美國在強迫勞動問題上的真實立場。這也是美國私營監獄在強迫勞動問題上無法無天的重要原因。

  其次,資本的貪婪本性推動了美國私營監獄産業的興盛。美國私營監獄最早出現于18世紀,但其大規模發展則始於20世紀80年代,主要原因是美國當時因毒品、槍支氾濫導致犯人數量劇增,結果是不僅公立監獄人滿為患,而且也大幅增加了政府的財政壓力。在此背景下,美聯邦政府、州政府為節省開支,開始與私營公司簽訂合同,由私營公司修建監獄、關押犯人,政府則向其提供一定的財政補貼。依照相關合同,美國各級政府必須保證私營監獄的“入住率”,一般為90%,政府則按人頭給予相關監獄財政補貼;同時,相關監獄還有權拒絕患有嚴重疾病或有重大暴力犯罪的犯人,以確保所收犯人有勞動能力且不具危險性。如果相關私營監獄因經營不善而倒閉,美國政府還要負責“托底”,即無條件的回購相關監獄。可以説,在美國辦私營監獄完全是零風險、高收益,如果經營得當,定能為運營商帶來暴利。為了實現利潤最大化,美國的私營監獄必然會想方設法地確保甚至擴大犯人來源,並大肆推行強迫勞動,在此過程中也不會顧忌犯人的工作時間、工作環境以及是否面臨生命危險。可以説,資本的貪婪本性是美國私營監獄普遍推行強迫勞動,甚至不惜通過行賄法官確保犯人來源的最主要驅動力。

  再次,政府不作為及官商勾結為私營監獄及其強迫勞動提供了政治保障。美國私營監獄的強迫勞動及對犯人的各種虐待早已臭名昭著,奧巴馬政府也一度宣稱要取消私營監獄。然而,特朗普上臺後很快推翻了奧巴馬的上述決定。拜登上臺之初,再次簽署行政令,試圖逐步取消司法部對私營監獄的使用。然而,一年過去了,美國的私營監獄仍然“運營良好”。對於拜登的行政令,美國福坦莫大學法學院教授約翰普法夫評論稱,“在私人監獄方面,這一命令的影響將很小,甚至是沒有。”GEO集團發言人巴勃羅巴耶思則認為拜登的行政令“只是一個政治聲明,可能會帶來嚴重的、意想不到的負面結果,包括數百個工作崗位的流失和對我們監獄所在社區的負面經濟影響”。

  事實上,拜登的想法雖好,但實踐中定會面臨巨大的政治阻力,原因便是私營監獄背後的官商勾結和骯髒交易。美國《華盛頓郵報》2015年的一項調查發現,美國的私營監獄公司“自1989年以來資助政治候選人的金額超過1000萬美元,並且斥資近2500萬美元用於遊説”。以美國參議員盧比奧為例,據《華盛頓郵報》披露,盧比奧長期與私營監獄運營商來往密切,其進入聯邦參議院後,是從私營監獄企業獲得捐款最多的華盛頓政客之一。可預見,拜登政府關閉美國私營監獄的想法勢必面臨重重阻力。同時,一旦美國政府換屆,下屆政府很可能取消拜登的行政令。

  由此可知,強迫勞動特別是私營監獄的強迫勞動問題之所以在美國廣泛存在,成為美國社會的痼疾,背後存在多方面原因。然而,上述原因只是問題的表像,最根本的原因是資本主義生産方式和社會制度的內在缺陷和系統性弊端,主要體現便是美國的制度設計、法律法規和經濟運作方式完全服務於資本家的利益,而不是普通民眾的利益,更不是強迫勞動受害者的利益。用美國前總統奧巴馬的話來説,就是“美國的政治體系往往傾向於富人、有錢有勢者和一些特殊利益集團”。強迫勞動特別是私營監獄中的強迫勞動問題雖然早已引發公憤,也有損美國的國際形象,但符合美國大資本家及其政治代理人的利益,而美國的大資本家及其政治代理人絕不會自斷財源。可以説,正是這種固有的內在缺陷和系統性弊端決定了私營監獄在美國的興盛,決定了強迫勞動在美國私營監獄及其他行業的氾濫。

  (作者:賈春陽,係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美國所副研究員)

[責任編輯:孫海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