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紛打造訴源治理“金字招牌”
多元解紛打造訴源治理“金字招牌”
江西宜春法院推進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全域覆蓋
□ 本報記者 黃 輝
□ 本報見習記者 周孝清
□ 本報通訊員 陳明燦
“法官,謝謝你保住了我們半輩子的心血。”近日,一樓盤購房業主委派代表從40公里外的萬載縣城驅車來到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為一次性成功調解36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速裁團隊法官易騰送來錦旗。
這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系列案件數量大、標的額高、當事人矛盾激烈。承辦法官易騰收到案件後,沒有選擇“一判了之”,而是前往萬載縣實地調處,通過借助當地行業協會、街道社區網格員等“外援”力量參與糾紛化解,最終讓各方達成調解意見。
這是宜春法院引入社會力量參與矛盾糾紛化解的一個成功案例。近年來,宜春兩級法院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探索多元解紛新方法,創新實踐“1+2+3+N”即一地解紛、雙線聯動、三進對接、N個品牌的多元解紛模式,推進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全域覆蓋、多方參與、多元共治,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用社會治理格局,著力提升宜春市域治理水準。
結合工作實際,宜春中院出臺了《關於健全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的指導意見》,全市兩級法院先後與糾紛多發的重點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行業調解協會、民間調解組織實現全方位對接,實現矛盾糾紛化解從終端裁決向源頭防控轉變。
《法治日報》記者了解到,宜春兩級法院積極拓寬多元解紛“朋友圈”,全力畫好訴源治理“同心圓”。如豐城市人民法院在該市人社局大廳專門設立接訪窗口,指派有豐富辦案經驗的幹警進駐,引導群眾進行勞動仲裁調解或法律訴訟,實現案件分流;上高縣人民法院四個法庭借助縣委政法委“十百千”工程,相繼與轄區各鄉鎮單位聯合成立鄉鎮矛盾糾紛調解中心;銅鼓縣人民法院與永寧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聯手,通過“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模式,讓案件當事人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同時節省訴訟成本和精力,著力打造服務民生品牌,真真切切做群眾的暖心人……
前不久,周某駕駛兩輪摩托車途經花山隧道時,隧道燈光突然熄滅,使其與王某駕駛的小客車相撞,造成周某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後經調解,達成王某賠償周某家屬87萬元的協議。簽訂協議後,王某已經償還80萬元,尚有7萬元無能力支付。鋻於花山隧道是某城投公司投資開發的,故周某家屬希望該城投公司出於人道主義對他們予以一定補償。銅鼓縣法院速裁庭聯合永寧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積極聯繫城投公司,最終順利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成功化解了這起交通事故糾紛。
據統計,去年以來,宜春法院訴前調解糾紛27367件,訴前調解佔比59%,案件調解成功率為91%,平均調解時長為7.43天,取得良好的訴源治理成效。
“消未起之患,醫未病之疾,治無事之前。”宜春中院有關負責人表示,調解千家事、溫暖萬人心,宜春中院將繼續因地制宜、因案施策,不斷創新多元解紛模式,充分運用社會解紛力量,構建聯動解紛機制,打造出更多、更好的多元解紛“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