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層面智慧財産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效果集中顯現
國家層面智慧財産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效果集中顯現
豐富完善我國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制度
□ 本報記者 朱寧寧
今天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聽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專利等智慧財産權案件訴訟程式若干問題的決定》實施情況的報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報告。
據介紹,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決定》。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産權法庭掛牌成立,國家層面智慧財産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正式運作。
“3年來,各項工作紮實推進、成效顯著。”周強説,經過3年運作,國家層面智慧財産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效果集中顯現,充分展示了我國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的新形象,豐富和完善了我國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制度。
報告指出,3年來,最高法共受理涉及專利、植物新品種、整合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電腦軟體等技術類智慧財産權案件9368件,審結7625件;受理壟斷案件90件,審結55件。
堅持創新驅動激發全社會的創新創造活力
水稻“金粳818”、玉米“隆平206”等多起品種權案件,涉“中藥發藥機”發明專利無效案,涉“高溫微波膨化爐”“指紋識別”“彝族醫藥”等專利權屬案……報告披露了多起典型案例,引人關注。
據介紹,最高法智慧財産權法庭成立以來,牢固樹立保護智慧財産權就是保護創新理念,充分發揮智慧財産權審判激勵科技創新和維護公平競爭的職能作用。
在積極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方面,最高法加大對關鍵核心技術、重點領域、新興産業等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力度,促進技術創新和産業升級。與此同時,持續破解智慧財産權維權 “舉證難、週期長、賠償低、成本高”等難題。並在切實加大侵權懲治力度同時,依法支援監督行政行為,受理專利授權確權和反壟斷等行政案件2249件,審結1656件,妥善審理智慧財産權和反壟斷行政處罰、行政裁決案件,支援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服務法治政府建設。
此外,為有效維護市場公平競爭,最高法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依法規範市場競爭秩序,集中發佈一批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
服務對外開放推動治理規則更加公正合理
智慧財産權是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報告指出,通過依法公正裁判涉外案件和積極開展對外交流合作,我國在智慧財産權與反壟斷國際治理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不斷增強。
據報告介紹,最高法智慧財産權法庭公平公正審理涉外智慧財産權案件,共受理涉外案件877件,審結596件。同時,不斷深化對外交流合作。參與編寫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全球專利案件管理司法指南》,
組織籌辦中歐、中新等涉智慧財産權司法會議,4起藥品專利案件裁判入選南方中心和聯合國貿發會議“智慧財産權與公共衛生案例數據庫”。
大力推進知産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據介紹,目前我國已形成以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産權審判部門為牽引、4個智慧財産權法院為示範、26個智慧財産權專門審判機構為重點、地方各級法院智慧財産權審判庭為支撐的專業化審判格局。
報告指出,在健全智慧財産權訴訟機制方面,最高法完善多元化技術事實查明機制,探索專利民事與行政案件協同審理機制,健全審判權力運作監督制約機制,深化便民利民訴訟服務機制;在推動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方面,積極參與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建設,推動建立數據資訊共用機制,完善司法與行政執法銜接機制,加快推進智慧財産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指導地方法院與執法機關建立跨地域跨部門合作機制;在提升審判智慧化水準方面,建立全國首個技術類智慧財産權裁判規則庫,探索開展上訴案件卷宗電子化流轉,全面推行訴訟文書集約送達,目前超過98%的案件採用電子送達。
建議完善國家層面知産案件上訴審理機制
報告指出,近期,中央政法委委託中國科協、中國法學會對法庭3年工作情況開展第三方評估,最高法同步進行自我評估,一致認為基本實現“四個進一步”的預期目標要求,即裁判標準進一步統一,審判質效進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升,對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智慧財産權戰略實施的司法保障進一步加強。
同時,報告也指出了目前存在突出問題與困難,包括職能定位需進一步完善以及人財物保障亟需進一步加強。為此,報告建議,在堅持建立國家層面智慧財産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基礎上,進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國家層面智慧財産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加強人財物等方面保障。
“實踐充分證明,黨中央批准設立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産權法庭、建立國家層面智慧財産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的決策完全正確。”周強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將以更大力度加強科技創新成果保護,以更實舉措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以更積極姿態參與智慧財産權國際治理。
本報北京2月27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