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1月起啟動實施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1月起啟動實施
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有保障
本報記者 李心萍
《 人民日報 》( 2022年02月25日 第 07 版)
養老保險基金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截至2021年底,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10.3億人,其中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4.2億人。
2月22日,人社部對外宣佈,1月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啟動全國統籌。為什麼要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實施後,對退休人員養老金有何影響?
實施全國統籌有利於解決基金結構性矛盾
據介紹,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金收入由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利息收入、委託投資收益、財政補貼和其他收入等構成。2021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約4.4萬億元,基金支出約4.1萬億元,基金運作總體平穩。
“初步統計顯示,目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滾存結余4.8萬億元,可支付月數在14個月以上,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有保障。”財政部副部長余蔚平説。
那麼,為什麼還要實施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截至2020年底,我國各省份都實現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解決了省內地區間基金負擔不均衡的問題。但是,由於我國區域之間發展不平衡,經濟發展水準、人口年齡結構等存在差異,各省之間養老保險基金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一些省份基金結余比較多,但是一些人口老齡化程度比較重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壓力比較大。
“在此背景下,需要儘快實現全國統籌,在全國範圍內調劑使用基金。”人社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亓濤説,全國統籌制度實施後,將在全國範圍內對地區間養老保險基金當期餘缺進行調劑,從制度上解決了基金的結構性矛盾問題,困難地區的養老金髮放更有保障。
與此同時,經過前期的工作努力,當前,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具備較好的基礎。
——中央調劑制度已經建立。作為實現全國統籌的第一步,我國于2018年啟動實施了基金中央調劑制度。2018至2021年,中央調劑制度實施4年間,共跨省調劑資金6000多億元,其中2021年跨省調劑的規模達到2100多億元,有力支援了困難省份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各省養老保險政策已逐步統一。目前,除個別省份外,其他省份的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已統一為16%,為實施全國統籌奠定基礎。
——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已經建成。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已于2019年正式上線,為參保人員提供社保查詢、參保登記、轉移接續、申領失業金等服務,辦理社保業務更加方便快捷。
“目前,相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制定配套文件,測算資金調撥規模,合理調劑地區間基金餘缺,加強對地方實施工作的跟蹤指導,及時調整完善政策舉措,用心用情把好事辦好。”余蔚平説。
實施全國統籌後仍要壓實地方政府支出責任
全國統籌制度實施後,有人擔心中央財政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將會減小;也有人有疑問,地方政府是否不用再為養老保險負責?
亓濤明確表示,全國統籌制度實施以後,將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分擔機制,中央財政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不會減小。
自1998年實行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以來,中央財政持續加大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2021年安排補助資金超過6000億元。“未來,中央財政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將保持穩定性和連續性。”亓濤説。
同時,還將繼續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進一步做大做強戰略儲備基金。截至目前,中央層面共劃轉93家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國有資本總額1.68萬億元充實社保基金。
“在此基礎上,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將更加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都將進一步壓實。”亓濤説。
不僅如此,為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基金“蓄水池”,基金投資運營和監管穩步開展。
日前,人社部出臺了《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將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辦法》為健全社保基金監督體系、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欺詐騙保、套保或挪用貪佔各類社保基金違法行為提供了法制遵循。同時,社保基金委託投資進展順利,截至2021年底,基金委託資金權益達1.46萬億元。
實施全國統籌並不意味著到手的養老金一樣多
或許很多人會問,全國統籌是否意味著大家的到手養老金一樣多?
並非如此。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教授董克用介紹,現行的基本養老保險採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方式。基本養老金高低與繳費年限、繳費水準等相關,遵循的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因此到手養老金是因人而異的。
“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
未來,個人養老金來源將有3個渠道:基本養老保險,也稱為養老保險第一支柱;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即養老保險第二支柱;個人養老金,為養老保險第三支柱。
近年來,我國年金制度發展迅速,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全國參加企業(職業)年金的人數為7218萬人,積累基金4.2萬億元。董克用介紹,2007至2019年企業年金基金平均年化收益率達7.07%,養老保險第二支柱的作用正在逐漸顯現。
“接下來,我們將一方面大力發展企業(職業)年金,鼓勵引導具備條件的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提高企業年金覆蓋率,並推動職業年金市場化投資運營平穩規範。”人社部養老保險司相關負責人説。
針對個人養老金制度,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介紹,目前,《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已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人社部正會同相關部門制定配套政策,推動個人養老金制度落地實施。據介紹,個人養老金制度將以賬戶制為基礎,個人可自願參加,國家財政將從稅收上給予支援,資金將進行市場化投資運營。“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都可以是個人養老金的投資範圍,以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投資需求。”人社部養老保險司相關負責人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