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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多稅共治”的綠色稅收體系 用雙向調節促綠色發展

2022-01-17 10:16: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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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雙向調節促綠色發展(美麗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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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收政策在推動綠色發展方面能起到重要作用。水資源稅擴大改革試點,環保稅法實施,資源稅法施行……構建“多稅共治”的綠色稅收體系,一方面能有效抑制企業高污染高耗能行為,另一方面也有利於鼓勵企業節能減排,推動綠色消費,雙向調節助力生態環境保護。

  吉林省一家石化公司自2018年以來陸續投入7.3億元用於環保達標及減排。該公司財務負責人韓松林説:“是稅收優惠政策支援,給了我們加大環保投入的信心,2021年我們共用受環保稅減免197萬元。”

  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數據顯示:環保稅法實施以來,每萬元GDP産值對應的污染當量數從2018年的1.16下降到2020年的0.86。2020年,北京等10個水資源稅試點省份取用地下水水量佔徵稅範圍內總用水量的比例為33.5%,比改革前的2016年下降8個百分點。“以環保稅為主體的綠色稅收體系帶來了明顯的節能減排效應。尤其是相關減稅優惠政策,有效引導企業從被動減排向主動減排轉變,激發了企業綠色發展的積極性。”國家稅務總局財産和行為稅司司長練奇峰説。

  探索迴圈經濟發展之路,致力綠色發展

  在河南一家煤化工企業的廠區,看得到蔥蔥林木,聽得見聲聲鳥鳴。近年來,該企業先後實施了脫硫脫硝、揮發性有機物收集治理等多個環保項目,探索“加煤不見煤,出焦不見焦”的迴圈經濟發展之路。“環保稅額大小完全取決於排污量多少,想要減少稅負,必須加大節能減排力度。”該企業財務負責人李玉甫説。

  2018年,環保稅法正式實施,從源頭上激勵企業加強節能減排。“2018年以來,公司在環保治理設施上累計投入3億元,廢氣等污染物排放量逐年遞減,其中2020年污染物排放量同比減少約60%,相對應繳納的環保稅同比減少54%。2021年上半年,排放應稅污染物同比減少87.4%,繳納環保稅同比減少72.6%。”李玉甫説。

  “稅收政策在推動綠色發展方面能起到重要作用。”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教授李旭紅説,一方面通過稅收政策調節抑制污染、減少排放,比如環保稅對污染物排放徵稅,會增加企業污染排放的稅收成本,抑制企業高污染高耗能行為;另一方面,針對污染防治、綠色節能等行為提供稅收優惠政策,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有助於促使企業通過技術改造、産能升級積極尋求綠色發展。

  從節約資源到綠色消費,綠色稅收影響更廣

  2017年,我國在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山東、河南、四川、陜西、寧夏等9省份啟動水資源稅擴大改革試點,連同之前首先開展改革試點的河北省,目前共有10個省份正在進行水資源的費改稅試點;2018年,環保稅法實施;2020年,資源稅法施行……近年來,一系列綠色稅制改革紮實有序推進。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樊勇表示,隨著一項項改革舉措落地,稅務部門逐步構建起實行稅收激勵與實施稅收限制“雙向用力”,資源開採、消耗、污染排放、迴圈利用、進出口等“多環相扣”,資源稅、環保稅、企業所得稅等“多稅共治”的綠色稅制體系。

  引導資源節約。“共伴生礦、低品位礦、尾礦産品資源稅減徵50%的優惠政策,激勵我們提高資源利用率,堅持綠色轉型發展。”黑龍江一家銅業公司負責人説。

  促進綠色消費。“最近我剛買了新能源汽車,不僅購車方便快捷,還享受到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政策。”廣西柳州市民李藝説。柳州市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負責人介紹,車購稅是按照總車價不含增值稅的10%進行徵收,一台10萬元的新能源汽車免繳車購稅可為車主節約1萬元。

  助力環境改善。“傳統污泥的填埋方式成本高,處置效果也有限。”福建廈門一家電力公司負責人説,2018年至2020年,該公司累計享受環保稅稅收優惠1284萬元,受益於此,公司有更多資金投入研究污泥處理。2021年3月,公司燃煤耦合污泥發電技改項目商業試運作,日處置污泥可達1000噸,經過高溫鍋爐焚燒的污泥轉化為粉煤灰,成為建築需要的原材料,實現城市污泥變廢為寶的迴圈發展。

  從辦稅流程優化到徵管更智慧,稅收服務為企業“綠化”減負

  “公司主要經營硅石開採、加工和銷售,涉及納稅申報事項較多。因為稅種多、申報屬期不同,之前每次都得逐個點開相應稅種申報頁面,特別怕漏報。”大連一家礦業公司財務負責人寇曉霞説:“‘十稅合一’申報後,從‘財産和行為稅申報’端口一鍵進入,10個稅種一目了然,一張申報表完成所有稅種申報。流程的優化,為我們走綠色發展之路減輕了辦稅負擔。”

  稅收徵管機制不斷完善為綠色發展提供保障。以環保稅為例,污染物排放具有隱蔽性、流動性等特點,針對徵收環保稅對污染物排放監測專業技術要求較高等情況,環保稅法科學設定各方責任,形成了稅務徵管、企業申報、環保監測、資訊共用、協作共治的徵管機制。

  未來,稅收促進綠色發展還要從哪些方面發力?樊勇認為,應繼續優化環保稅設計,對現行環保稅可適度調整偏低的稅額標準,並適時擴大環保稅的徵收範圍;另一方面,應結合資源産品價格形成機制,優化資源稅稅率水準和結構。

  李旭紅認為,還應協同推進其他稅種綠色化,比如將更多高耗能、高污染、高消費的産品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調整偏低應稅消費品稅率,引導綠色消費;延續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中有關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節水和環境保護的優惠政策等。同時不斷健全環保稅、資源稅等的徵管協作機制,優化納稅服務。

  本報記者 王 觀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