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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入“群”!中國為何要加入DEPA?

2021-11-03 08:41:00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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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商務部部長王文濤致信紐西蘭貿易與出口增長部長奧康納,代表中方向《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保存方紐西蘭正式提出申請加入DEPA。

  DEPA是什麼?有哪些內容?

  《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DEPA)由新加坡、智利、紐西蘭三國于2020年6月12日線上簽署,是旨在加強三國間數字貿易合作並建立相關規範的數字貿易協定。

  該協定以電子商務便利化、數據轉移自由化、個人資訊安全化為主要內容,並就加強人工智慧、金融科技等領域的合作進行了規定。

  DEPA包括16個模組:商業和貿易便利化、數字産品及相關問題的處理、數據問題、數字身份、新興趨勢和技術、創新與數字經濟、中小企業合作、數字包容等。其中:

  商業和貿易便利化:涉及無紙化貿易、電子發票、電子支付等

  數據問題:涉及個人資訊保護、通過電子手段進行的跨境數據流動、電腦設施的位置等

  新興趨勢和技術:涉及金融技術合作、人工智慧、政府採購、競爭政策合作

  中國為何要加入DEPA?

  商務部表示,申請加入DEPA,符合中國進一步深化國內改革和擴大高水準對外開放的方向,有助於中國在新發展格局下與各成員加強數字經濟領域合作、促進創新和可持續發展。

  商務部研究院電子商務所副主任杜國臣表示,DEPA確實是一個比較新的協定,儘管它的體量規模較小,由新加坡、智利、紐西蘭三個經濟體量較小的國家提出,但是它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即它代表了一個趨勢——在現有貿易和投資協定之外,單獨提出關於數字經濟的協定,這是全球第一個關於數字經濟的重要規則安排。

  他認為,當下無論是投資還是貿易,都越來越多地以數字化形式呈現。據美國布魯金斯學會測算,全球數據跨境流動對全球GDP增長的推動作用已超過貿易和投資。所以,數字領域國與國之間規則安排的重要性就愈加凸顯。由此産生的數據跨境流動、數字本地化存儲、數字安全、隱私、反壟斷等一系列問題,需要規則和標準來協調。所以,數字經濟、數字貿易在當前全球和區域經濟規則安排,以及全球經濟治理體系中越來越重要。

  杜國臣認為,全球數字經濟規則制定存在兩種趨勢:一種是數字經濟的單獨規則安排,例如DEPA;另一種是RCEP、美墨加協定、CPTPP等(區域安排)中,包含有電子商務、數據跨境流動、本地存儲等方面的相關章節。當下中國申請加入DEPA,可以看出我國參與全球經濟治理的決心很清晰堅定。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