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權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一〇〇號)
新華社北京10月23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一〇〇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于2021年10月23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華社北京10月23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一〇〇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于2021年10月23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