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決定:設立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管理委員會
中新網廣州9月18日電 (記者 程景偉)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7日發佈公告稱,《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有關管理體制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于2021年9月16日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該決定顯示,為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關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管理體制的要求,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決定: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範圍為橫琴島“一線”和“二線”之間的海關監管區域,總面積約106平方公里。橫琴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為“一線”,橫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其他地區之間為“二線”。
同時,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決定,設立合作區管理委員會。合作區管理委員會在職權範圍內統籌決定合作區的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項目和重要人事任免。合作區管理委員會下設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是承擔合作區經濟和民生管理職能的法定機構,依法履行國際推介、招商引資、産業導入、土地開發、項目建設、民生管理等相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負責合作區具體開發建設工作。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還決定,廣東省在合作區設立派出機構。派出機構在職權範圍內履行屬地管理職能,配合合作區管理委員會和執行委員會推進合作區開發建設。廣東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珠海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將有關省級、市級管理許可權依法授權或者委託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及其工作機構行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