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碳中和經濟學需要深入研究
2020年9月,習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上就中國的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標做出了鄭重承諾。2020年12月,習近平主席在氣候雄心峰會上又進一步提出了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幾項總量指標。2021年3月,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研究了實現碳達峰與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主要舉措。當前各方都在積極領會、研究和落實碳達峰與碳中和方面的工作,《碳中和經濟學》研究面廣、資訊量大,在碳達峰與碳中和的研究方面起到了很好的帶頭作用,相信會産生重大影響。研究工作總體仍處於起步階段,有很多存在爭議、需要深入研究的內容。
碳峰值數據需謹慎估算
本書通過研究總量目標,希望把碳達峰的數值以及今後10年的碳達峰路徑表述得更清楚,這是很重要的。但我國在這方面的基礎數據還存在缺失。比如,為實現碳達峰,到2030年碳排放強度需要比2005年減少65%以上,那麼大家必然要問,2005年的碳排放量到底是多少?又如,2030年我國森林蓄積量要比2005年增加60億立方米,那麼大家也需要知道,2005年中國森林蓄積量到底是多少?每立方米森林蓄積量年平均能吸收多少二氧化碳?但這些數據並不清晰,也沒有主管部門或者權威單位公佈過。本書花了很大力氣測算,得出了2030年碳達峰時碳排放凈值的初步結果。為什麼沒有主管部門或權威單位直接給出這一目標?是因為沒有2005年的準確數據。為什麼我們要費心勞神地去測算這個數據?因為無論是今後碳減排的規劃、路徑的選擇還是激勵機制的設計(特別是定價問題),都和碳達峰的數值密切相關。因此,我們很有必要就這個數據進一步深入討論。
首先涉及數據口徑問題。本書提出了2005年碳基準的測算方法。這個基準的口徑需要明確,究竟是指毛排放的總量還是凈排放的總量,是只包含碳排放還是也包括其他溫室氣體?此外還涉及尚未公佈的2020年碳排放總量數據,以及今後10年的減排力度和軌跡。如何用統一口徑對其進行推算尚存在挑戰。
其次是GDP可比性問題。2030年目標明確了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減少65%以上等任務,這就需要明確2005—2020年可比GDP到底增長了多少。雖然用GDP平減指數或者增長率來計算可比GDP在原則上不會有太大的爭議,但在數據使用上還需略加小心。此外,估算今後10年我國GDP的平均增速需要假設,而分別對不同增速進行假設就可能出現一個結果的估算區間。這些都是我們計算總量目標時需要注意的。
碳市場與價格形成
碳達峰與碳中和需要大量的投資,我們也的確需要通過碳市場來引導投資,為碳減排、碳達峰和最後實現碳中和而努力。碳市場對投資的激勵作用實際上有兩層。第一層,碳市場能夠鼓勵即期增産/節約,爭取通過在當期現有能力下的增産/節約來改進碳平衡。第二層,受短期內減排技術參數相對剛性所限,當期增産/節約的潛力並不是很大,因此還必須依靠引導跨期投資來替代高碳排放的活動。如果碳市場能夠在這方面給出投資信號,特別是通過碳市場衍生産品,如碳期貨、碳遠期等,就可以給未來的生産投資提供核算和風控。這一層激勵作用至關重要,碳達峰與碳中和將更多依靠正確、有效的投資來實現。
碳市場也有受到質疑的地方,其中之一就是碳價格存在波動和不穩定。本書的研究中很重要的一個內容是,把碳配額的價格和綠色溢價兩種概念進行對比,然後各取所長,在不同的地方加以應用,這具有重要意義。
抓好重點並優化結構
在實現碳達峰與碳中和的過程中,要注意考慮各行業的差別,不能“撿了芝麻,丟了西瓜”。碳減排中最大的“西瓜”是電力行業,其碳排放佔比從世界平均看是41%,中國電力行業的碳排放佔比比世界平均水準還要高,大概是52%。因此,未來發電在一次能源中的佔比還將大幅提高。雖然各行業對於碳減排都要有所行動,但是由於排放量不一樣,自然對碳配額的需求也會有所差別。
再談談新增裝機容量所需的投資資金量,即多大的投資才能達到所需的裝機容量,這裡主要包含裝機成本,如何將其攤入供電運作成本,與年發電小時數和電網接納度有關,為此電網性能(包括線損)、儲能、調峰、輸配電投資成本也是絕對不可忽視的。如果只看裝機成本的數字,很容易受到鼓舞,因為風電、光電裝機成本已降到比較低了,比火電和核電還要低。核電是最貴的,但核電投産後一年可發電7000多小時。未來靠什麼回收電力方面的新投資?僅靠供電收入本身的回報是不夠的,必須靠碳市場(或者碳稅)來補充,才能有足夠的激勵機制,從而吸引足夠的資金。這些判斷應與電力行業的綠色溢價一致,不應産生誤導。
此外,從行業結構來看,要注意行業劃分上的區別,以便更好地進行國際比較。中國過去習慣用生産法分出第一産業、第二産業和第三産業,其中中國第二産業的碳排放特別多,在電力行業中的佔比接近70%,這在世界上也是少有的。這種劃分方法與國際上是有差別的,導致不太好進行國際比較。
重視綠色治理
國際上很重視在氣候變化、綠色發展中強調綠色治理,綠色治理也需要體現國際共識和國際行動。當前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在氣候問題上還有爭議,一些具體問題仍待解決:一是發展中國家普遍認為,發達國家對碳減排的資金和技術支援遠遠不到位;二是存在跨境碳排放問題,這就會涉及貿易的跨境調節稅,還有跨境飛機、跨境船舶等在國際領域內的碳排放問題。現狀是,應對跨境碳排放予以調控,這相對較易達成共識。但所收稅費應進誰的口袋則爭議巨大,大家都想把錢放進自己的口袋,這就表現出國際共識不夠,影響國際行動,也使得全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可信度受到質疑。因此,需要真正秉持人類命運共同體和多邊主義的宗旨,以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構建佈雷頓森林體系為參考模板,大膽設計,大力推動。
要做好綠色治理,就必須夯實數字基礎,搭建可計量、可核算、可定價、可評估、可激勵等的綠色治理制度和體系。這是促使各個部門都積極行動,主動落實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標的關鍵因素。中國目前在這方面的進展還不夠,很多問題尚在初步討論之中。對此,可適時借鑒和採用MRV(即可度量、可報告、可核查)體系的一些做法,這也是構建碳交易市場的核心要素之一。
(作者為博鰲亞洲論壇副理事長、中方首席代表,中國金融學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