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辦公廳:常態化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
中央紀委辦公廳印發實施意見
常態化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
近日,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鞏固專項鬥爭成果的意見》,中央紀委辦公廳印發《關於紀檢監察機關常態化開展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工作的實施意見》,對紀檢監察機關常態化、機制化“打傘破網”作出部署。
《實施意見》指出,黨的十九大以來,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決策部署,將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打傘破網”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在鬥爭實踐中積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深化了履行職責使命的規律性認識。要總結運用好這些來之不易的寶貴經驗,轉化為常態化“打傘破網”的措施要求,加強宣傳推廣,固化制度機制,強化制度執行,進一步提升工作規範化法治化水準。
《實施意見》強調,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常態化、機制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的決策部署,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系統觀念、法治觀念,立足職能職責,監督保障常態化掃黑除惡工作有序有效開展,積極配合做好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一以貫之把“打傘破網”作為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重要內容、作為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重要戰場,一以貫之保持嚴懲高壓態勢,態度不變、決心不減、尺度不松,一以貫之踐行“三不”一體推進,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提升,持續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堅強保障。
《實施意見》要求,健全高效規範的線索管理機制,拓寬線索來源,規範線索處置,加強分析研判,堅持老百姓痛恨什麼、反對什麼,就集中打擊什麼、剷除什麼,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健全深挖徹查的案件查處機制,嚴格落實“兩個一律”“一案三查”要求,突出工作重點,堅持逐案過篩,絕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和漏網之魚。推動案件攻堅,強化督促指導,對重大案件實行領導班子成員包案和蹲點指導機制。堅持實事求是,精準把握政策界限,依規依紀依法認定處置。健全常治長效的以案促改機制,加強警示教育,深化案後整改,逐案剖析、搜尋癥結,督促相關單位認真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結合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工作開展常態化排查整治。健全抓早抓小的監督防範機制,強化政治監督,將監督“觸角”向基層延伸,防範和解決好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對有黑不打、有惡不除、群眾反映強烈、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以及懲治“保護傘”不力的,嚴肅問責。
《實施意見》強調,各級紀委監委領導班子要加強組織領導,把“打傘破網”融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全局統籌推進,作為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重點一抓到底。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積極支援配合政法機關,進一步增強工作的整體性、協同性。深入調研指導,研究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創新常態化“打傘破網”工作思路和方法。推進幹部隊伍高素質專業化建設,以政治素質高、忠誠乾淨擔當、專業化能力強、敢於善於鬥爭的紀檢監察鐵軍護航常態化掃黑除惡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