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破解小型水庫“散養”安全難題
我國將破解小型水庫“散養”安全難題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記者王立彬)“十四五”期間,我國將通過區域集中管護、政府購買服務、“以大帶小”等模式,破解“散養”小型水庫安全難題。
水利部副部長魏山忠22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説,我國現有水庫9.8萬多座,大中型水庫4700多座、小型水庫9.4萬座,80%以上修建於上世紀50至70年代。近年來,中央資金安排1553億元,對2800多座大中型水庫和6.9萬座小型水庫進行了除險加固,工程安全狀況不斷改善。但我國水庫安全運作風險依然比較突出,尚有3.1萬多座水庫沒有在規定期限開展安全鑒定;部分水庫受超標準洪水等自然災害影響,不同程度損毀;受財力所限,已開展的部分水庫除險加固標準較低;部分水庫管護力量薄弱,日常維修養護不到位,積病成險。按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國家將在“十四五”時期解決防汛中的薄弱環節,對現有病險水庫全面完成除險加固,對新出現的病險水庫及時除險加固。
水利部運作管理司司長阮利民説,我國95%的水庫為小型水庫,量大面廣,工程産權為縣級政府或鄉鎮村組所有,由於基層力量薄弱,工程管護能力和水準不足,難以實現小型水庫統一規範管護。近年來各地積極探索實踐,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因地制宜實行了多種管護模式。一是區域集中管護,以縣域或鄉鎮為片區,整合已有的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組建小型水庫管理機構,對片區內小型水庫實行統一管護;二是政府購買服務,由政府直接提供小型水庫管護轉而向社會力量購買管護服務;三是“以大帶小”,按照就近原則,將小型水庫委託給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實施管護,充分利用專業優勢。這三種管護模式是“散養”小型水庫實現專業化、規範化管護的有效途徑。水利部將督促指導各地不斷深化改革,細化實化改革措施和年度任務,2021年底前完成至少30%,2022年底前全面推開,2025年前建立小型水庫常態化管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