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構建法治社會新格局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的意見》,此舉是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夯實法治基礎的有力舉措。我們應準確理解新形勢、科學把握新任務,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維護和運用好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切實發揮法治建設的引領和規範作用。
法律體系隨著時代和實踐發展而不斷發展,進而不斷完善,最終與社會發展相適應。依法執政、依法治國,不僅要有完善的國家法律法規體系,還要有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特別是中央黨內法規體系。要加強重要領域立法,確保國家發展、重大改革有法可依,切實把發展改革大局和科學決策與立法決策更好地結合起來。要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和程式,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擴大公眾有序參與,使法律準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更好協調各方利益關係,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要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品質和效率,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科學保障。
新時期,不論是人民群眾對法治的新期待,還是規範現代傳媒技術的新發展,都對法治工作實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動法治工作科學、有序、高效實施,應在提高針對性、實效性和有序性上下功夫,善於運用新技術新方法,提升全民法治素養水準。要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堅持和發展新時代各方面的建設經驗,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完善預防性法律法規制度,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要進一步研究和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科學界定各級關係,從法律制度上保證國家政權組織依法行使職能不受非法干涉,為黨依法執政提供更為充足的律法保障。
要優化司法職權位置,健全司法權力互相配合、分工負責、互相制約機制,加強和規範對司法活動的法律監督和社會監督,切實解決好老百姓打官司難的問題。領導幹部要進一步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理念,深化執法體制改革,準確把握行政執法的功能和目標,開展精準執法、柔性執法,嚴防機械辦案、功利執法,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做到執法要求與執法形式、執法效果與社會效果相匹配。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堅持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完善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規範決策程式,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全面提高齊抓共管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