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張志勇:全面加強未成年人遊戲産品準入監管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加強網際網路內容建設和管理,發展積極健康的網路文化。
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調查顯示,中國青少年網路遊戲用戶規模已經超過2億,佔青少年網民的66.5%。青少年首次接觸網路遊戲的年齡呈日趨低齡化,其中6-14歲是青少年接觸網路遊戲的主要時期。
網路遊戲對未成年人吸引力巨大。未成年人上網主要以娛樂、社交為主。其中,網路遊戲的佔比最高。網路遊戲,對於未成年人而言,有其積極的一面。豐富多樣的網路遊戲能夠有效地幫助青少年放鬆減壓。此外,大量益智、知識普及、歷史類遊戲等,也是同學們通過課堂之外進行自我教育的有益補充。但另一方面,未成年人還處於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尚未成熟的階段,一旦進入到遊戲的王國,極易因為自己年齡、智力和綜合判斷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而成為網路遊戲算計、俘獲和掌控的對象。
未成年人沉迷于網路遊戲,其危害是巨大的。一是影響身體健康。二是影響心理健康。三是影響道德認知。四是影響正常學習。五是造成經濟損失和個人資訊洩露。六是遭遇網路暴力、色情侵害。七是損害虛擬人格構建。八是誘發刑事犯罪。
因此,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最大程度地控制、降低、減少遊戲對未成年人的負面影響十分重要,建議全面加強未成年人遊戲産品市場準入監管。
一是加強未成年人遊戲産品的準入監管。
二是儘快實施未成年人遊戲産品分級管理制度。建立由教育、心理、衛生、法學、兒童學、軟體開發等專家組成的兒童遊戲軟體定級委員會,對網路遊戲軟體進行定級,劃分出適合不同年齡階段的遊戲級別。
三是調整降低未成年人遊戲時長。目前,國家新聞出版署發佈的《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規定:網路遊戲企業向未成年人提供遊戲服務的時長,法定節假日每日累計不得超過3小時,其他時間每日累計不得超過1.5小時。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研究這些時長規定在未成年人日常學習生活中時間佔比是否科學。同時,針對不同學段要做出不同的規定。
四是進一步降低未成年人每月遊戲消費金額。目前,國家新聞出版署發佈《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規定:網路遊戲企業不得為未滿8周歲的用戶提供遊戲付費服務。同一網路遊戲企業所提供的遊戲付費服務,8周歲以上未滿16周歲的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5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200元人民幣;16周歲以上未滿18周歲的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10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400元人民幣。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研究,是否需要進一步限制未成年的遊戲消費數額。
五是調整未成年人網路遊戲預警時間。目前,根據多部委發佈的《網路遊戲防沉迷系統開發標準》,PC端遊戲用戶累計線上3小時以內的遊戲時間為“健康”遊戲時間,累計線上3小時-5小時的遊戲時間為“疲勞”遊戲時間,累計線上超過5小時的遊戲時間為“不健康”遊戲時間。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研究,所謂“健康遊戲”時間的規定是否科學適宜。
作者:張志勇,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執行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