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之以恒嚴防重污染天氣反彈
● 隨著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企業加快復工復産,許多因疫情影響受抑制的産能和産量短時間內集中快速增長,秋冬季污染物排放量可能出現反彈,大氣環境品質持續改善壓力增大
● 各地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確保如期完成打贏藍天保衛戰既定目標任務
● 各地要充分汲取以往秋冬季攻堅行動的經驗教訓,避免因目標任務進展超出預期而鬆懈倦怠,對企業放鬆監管、降低要求;也要避免因完成目標任務難度大而畏難退縮,不擔當作為、放任自流;更要避免為完成目標任務而採取“一律關停”“先停再説”,以及不顧實際情況長時間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簡單粗暴措施,敷衍應對,臨時性過關
隨著北方地區供暖季的到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長三角等重點區域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也隨之展開。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既是三年打贏污染防治攻堅的收官之年,也是如期完成“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堅戰階段性目標的“交賬”之年。為此,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等10部門以及北京、上海、天津、河北等11省(市)政府發佈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在強調充分保障老百姓溫暖過冬的同時,也對11地秋冬季空氣品質改善目標進行了明確。行動方案要求,確保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居民“煤改氣”2020-2021年採暖期天然氣門站價格不上浮。同時,要避免為完成目標任務而採取“一律關停”等“一刀切”的做法。行動方案提出,將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重點攻堅任務落實不力、環境問題突出,且環境空氣品質明顯惡化的地區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範疇。
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要求,在大氣污染防治中,要做到時間、區域、對象、問題、措施“五個精準”,持之以恒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秋冬污染物排放大
極有可能出現反彈
針對重點區域秋冬季重污染天氣多發、頻發的情況,2017年以來,生態環境部連續三年在京津冀等重點區域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2019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邊地區PM2.5平均濃度較2016年同期下降33%,重污染天數下降52%。”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儘管秋冬季攻堅取得積極成效,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仍是全國PM2.5濃度最高的區域,秋冬季PM2.5平均濃度是其他季節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數佔全年95%以上。
2018年以來,長三角地區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空氣品質改善明顯,2019-2020年秋冬季,長三角地區PM2.5平均濃度較2017-2018年秋冬季下降22%,重污染天數下降79%。上述負責人表示,儘管長三角地區秋冬季攻堅取得積極成效,但長三角地區秋冬季PM2.5平均濃度仍比其他季節高50%-70%,重污染天數佔全年95%以上,蘇北、皖北主要城市PM2.5濃度仍處於高位。
“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北京及周邊地區出現兩次重污染過程,群眾反映強烈。”行動方案稱,隨著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企業加快復工復産,許多因疫情影響受抑制的産能和産量短時間內集中快速增長,秋冬季污染物排放量可能出現反彈,大氣環境品質持續改善壓力增大,部分地區存在完不成“十三五”空氣品質改善目標的風險。
黃潤秋指出,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形勢依然嚴峻。他説,重點地區以重化工為主的産業結構、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以公路貨運為主的運輸結構沒有根本改變,空氣品質與人民群眾的期待仍有較大差距。部分省(市)完成藍天保衛戰收官目標面臨壓力,平原地區散煤清潔能源替代任務量大,“公轉鐵”、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等重點工程未達到時序進度要求。
在黃潤秋看來,今年秋冬季存在發生區域性重污染天氣風險,2021年一季度空氣品質反彈壓力較大。
統籌推進綜合治理
服務六穩六保大局
據介紹,“十三五”規劃確立的生態環境9項約束性指標仍有兩項沒有完成,其中包括空氣優良天數比率。這項指標能否完成,今年秋冬季至關重要。為此,行動方案提出,要全面完成《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劃》)確定的2020年空氣品質改善目標。
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稱,充分考慮2020年一季度空氣品質的疫情影響,行動方案將2020-2021年秋冬季目標設置為兩個階段。這也是重點區域大氣治理目標首次分為兩個階段。根據2019年一季度和四季度污染水準,分類確定各城市的PM2.5濃度和重污染天數控制目標,按照污染程度分為6檔,PM2.5濃度每檔相差1個百分點,重污染天數每檔相差2天,對“十三五”目標完成進度滯後的城市進一步提高要求。
針對京津冀及周邊區域、汾渭平原,行動方案提出,2020年10月—12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內,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平均控制在5天以內;汾渭平原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62微克/立方米以內,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平均控制在5天以內。2021年1月—3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86微克/立方米以內,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平均控制在12天以內;汾渭平原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90微克/立方米以內,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平均控制在13天以內。
行動方案要求,2020年10月—12月,長三角地區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45微克/立方米以內;2021年1月—3月,控制在58微克/立方米以內。
在明確空氣品質改善目標的同時,行動方案要求,全面完成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其中包括嚴防“散亂污”企業反彈。行動方案提出,將完成整改的企業及時移出“散亂污”清單,對新發現的“散亂污”企業建檔立冊,及時納入管理臺賬。對於“散亂污”企業發現一起、整治一起。堅決防止已關停取締的“散亂污”企業死灰複燃、異地轉移,堅決遏制反彈現象。
“2020-2021年秋冬季是第4個攻堅季,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十三五’規劃和打贏藍天保衛戰圓滿收官。”行動方案要求,各地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確保如期完成打贏藍天保衛戰既定目標任務。
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説,今年的攻堅行動將繼續保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統籌推進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各項工作,服務“六穩”“六保”大局。
行動方案表示,今年的攻堅行動將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重污染天氣,實施企業績效分級分類管控,強化聯防聯控;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散煤治理,嚴防“散亂污”企業反彈,加強秸稈禁燒管控,有序推進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工業爐窯和燃煤鍋爐治理等。堅持問題導向,壓實部門和地方責任,加大幫扶力度,嚴防重污染天氣反彈,實現“打贏藍天保衛戰”圓滿收官。
更加強調精準應對
加強區域聯防聯控
不同於往年,今年年初遭遇了突發的新冠肺炎疫情,目前疫情防控已經進入常態化階段。據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行動方案統籌疫情防控、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和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將採取積極穩妥措施,進一步鞏固和提升過去秋冬季攻堅行動取得的成果,立足於抓好已出臺的政策措施落實,防止層層加碼。
行動方案提出,全面實施績效分級差異化減排。“簡單説,就是對39個重點行業的企業分為A、B類進行減排,原則上,評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可自主採取減排措施;評為B級及以下和非引領性的企業,要嚴格落實對應的減排措施要求。”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説,今年將更加強調重污染天氣的精準應對,通過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完善重點區域應急聯動機制,建立快速有效的運作模式,保障啟動區域應急聯動使各相關城市及時響應、有效應對。
行動方案特別提出,要全面梳理《三年行動計劃》《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各項任務措施,逐條逐項分析落實及完成情況,建立臺賬,查漏補缺。對尚未完成的任務,要梳理項目清單,倒排工期,確保2020年12月底前“銷號”。
“各地要充分汲取以往秋冬季攻堅行動的經驗教訓,避免因目標任務進展超出預期而鬆懈倦怠,對企業放鬆監管、降低要求;也要避免因完成目標任務難度大而畏難退縮,不擔當作為、放任自流。”行動方案稱,更要避免為完成目標任務而採取“一律關停”“先停再説”,以及不顧實際情況長時間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簡單粗暴措施,敷衍應對,臨時性過關。
目前,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和蘇皖魯豫交界地區重點城市新一輪強化監督幫扶已經啟動。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説,今年將圍繞秋冬季大氣污染攻堅主要任務,整合執法、監測、行業專家等力量組建專門隊伍,做好監督幫扶工作,寓監督于幫扶之中。同時,向企業宣傳大氣污染治理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引導企業自覺守法。
行動方案提出,要精準、有效開展環境監督執法,對排放穩定達標、運作管理規範、環境績效水準高的企業,可按有關規定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對監督執法中發現的問題,既要督促有關企業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嚴格整改要求,確保整改到位,也要注重精細化管理,加強指導幫扶,推動復工復産;對違法情節及後果嚴重、屢查屢犯的,要依法嚴厲查處,典型案例公開曝光。
據介紹,今年將在“散亂污”企業整治、油品品質監管、涉VOCs産品品質監管、柴油車尾氣排放抽查、揚塵管控等領域實施多部門聯合執法,同時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執法監督力度,加密應急響應期間執法檢查頻次,督促企業落實重污染應急減排責任。
強化考核督察工作
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確保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居民“煤改氣”2020-2021年採暖期天然氣門站價格不上浮是行動方案提出的一項明確要求。事實上,這也是針對保民生提出的一項具體措施。
行動方案要求,各地要多渠道募集資金支援清潔取暖,清潔取暖補貼要因地制宜,區別不同地區,不同人群差異化精準施策,重點向農村低收入人群傾斜,不搞“一刀切”,確保清潔取暖設施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
在強調保民生的同時,行動方案也提出要全面完成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為此,行動方案要求,強化考核督察和執紀問責。將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重點攻堅任務落實不力、環境問題突出,且環境空氣品質明顯惡化的地區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範疇。同時,結合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重點督察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不作為、慢作為以及“一刀切”等亂作為,甚至失職失責等問題,對問題嚴重的地區視情開展點穴式、機動式專項督察。
行動方案進一步明確,對每季度空氣品質改善幅度達不到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或空氣品質指數(AQI)持續“爆表”的城市,將下發預警通知函;對未能完成終期空氣品質改善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城市,公開約談政府主要負責人。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並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黃潤秋要求,要對標對表,全面梳理藍天保衛戰各項任務落實情況,對未完成的任務拉條挂賬、倒排工期,確保年底前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