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評論員:以共建共治共用拓展社會發展新局面
一個現代化的社會,應該既充滿活力又擁有良好秩序,呈現出活力和秩序有機統一。在經濟社會領域專家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完善共建共治共用的社會治理制度,實現政府治理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們黨領導人民創造了世所罕見的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社會治理水準不斷提高,我國成為世所公認的最有安全感的國家之一。但事實證明,發展起來以後的問題不比不發展時少。我國已進入高品質發展階段,社會主要矛盾已經發生歷史性變化,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長,但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會治理還有弱項。特別是,網際網路深刻改變人們的交往方式,社會觀念、社會心理、社會行為發生深刻變化。“十四五”時期如何適應社會結構、社會關係、社會行為方式、社會心理等深刻變化,實現更加充分、更高品質的就業,健全全覆蓋、可持續的社保體系,強化公共衛生和疾控體系,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加強社會治理,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都需要認真研究並作出工作部署。
拓展社會發展新局面,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增進民生福祉是發展的根本目的,推動“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是要更好實現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努力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更加注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社會治理是億萬人民共同的事業,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把社會治理變成億萬人民參與的生動實踐,真正讓人民群眾成為社會治理的最廣參與者、最大受益者、最終評判者。要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特別是基層治理,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有效機制,堅持群眾想什麼我們就幹什麼,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使每個社會細胞都健康活躍,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將和諧穩定創建在基層,使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社會治理是一門科學,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濤洶湧也不行。”要講究辯證法,處理好活力和秩序的關係,完善共建共治共用的社會治理制度,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
《 人民日報 》( 2020年08月31日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