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堅持人民至上 彰顯中國特色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孫憲忠。(受訪者提供)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標誌著我國從民事單行法時代邁入民法典時代。
婚姻、繼承、隱私、住房……民法典標注著每一個人一生的權利。如今,這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正向14億中國人民翻啟書頁。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孫憲忠接受人民網記者專訪時表示:“民法典將會在我國政治、經濟、法律等領域發揮核心性、基礎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在民法典的保障下,我國的國家治理、經濟發展和人民權利保障的能力和水準必將獲得本質的提升。”
體系科學立法 提升治理能力
作為新中國的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這就意味著民法典編纂不同於一般法律制定。在孫憲忠看來,這個“典”字,標誌著民事法律制度的成熟,凸顯法律規範從量到質的變化。
新中國成立以來,曾先後四次進行民法典的起草工作,但由於各種原因都未能最終完成,於是立法機關採取“改批發為零售”“成熟一個通過一個”的工作思路,先後制定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民事立法,逐步形成了比較完備的民事法律規範體系,但這些民事單行法並沒有形成有機的系統。
孫憲忠介紹,中國現行民事法律“體系”,只是由一些單行法拼接而成的集合體,欠缺科學化體系需要的分工與配合這些最基本的因素,也缺乏板塊之間的邏輯,導致民法立法的“碎片化”。
2014年10月23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編纂民法典的立法任務,對制定於不同時期的民法規範進行系統整合、修改編纂,以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
2015年3月,第五次民法典編纂工作正式啟動;2017年3月15日,民法總則經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通過;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經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5年,七編,84章,1260條,這部凝結了無數心血和期盼的法律終於誕生!
“民法典的誕生有效解決了我國民法立法長期以來一直存在的立法散亂,而且隱含重大矛盾和缺陷的這些實實在在的問題。”孫憲忠説,我國民法典是一個體系化的立法,它有比較完善的從總則到分則的系統,這種體系化從民法基本法的角度保障了民法立法資源的和諧統一。
那麼,如何從國家治理的角度來理解民法典的編纂和實施?又如何從當前我國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角度來理解這部法典的重要意義?
孫憲忠認為,民法典不僅是公民權利的宣言書,更是治國安邦的基本遵循。從全面依法治國的角度看,國家治理的各種行為都要依法進行,而民法所規範的社會關係涉及我國的經濟基礎和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在國計民生之中具有全局性和貫穿性。民法典的體系整合、缺陷彌補和矛盾消除,從立法基礎的角度完善了國家治理者的法律支援基礎,也提升了治理者的能力優化和法律支援力度。
堅持人民至上 緊扣社會關切
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説,在民法慈母般的眼裏,每一個人就是整個國家。現實生活中,每個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與民法息息相關。遭遇“霸座”怎麼治、高空墜物傷人怎麼辦、衝動離婚怎麼換回……民法典草案聚焦老百姓所急所需,破解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將以人為本的理念貫穿始終。
“民法典全面保障人民的權利,它所建立的各種法律規範和制度,都要實實在在地作用於社會現實,都要落到每一個自然人、每一個團體身上。”孫憲忠認為,這種“涉及”不是一時一事,而是貫穿始終而且要落實到每個人從事民事活動的分分秒秒,時時刻刻。
“立法要有人民性,這是立法的指導思想。”孫憲忠説,我國民法典每一條都是圍繞著承認和保護民事權利、指引主體如何行使權利展開的。此外,民法典針對現行民事法律中對人民權利的不必要限制性規定都作出修改,充分體現了“最大程度保護人民權利”這一宗旨。
比如,在傳統民法和此前的民法學説中,都是用民法是調整民事主體之間的“財産關係和人身關係”的表達,而民法典草案中,首次把“人身關係”置於“財産關係”之前。“這樣一個定義,並不是説民事主體之間的財産關係就不重要。”孫憲忠分析認為,這一微調反而突出我國立法者對於人身權利特別的重視。
再如,民法典將人格權獨立成編,強化了對人格的全面保護,成為民法典編纂中最大的創新和亮點之一,是世界民法典的首創。民法典人格權編,用了四十多個條文,規定了生命健康權、名譽權、隱私權等重要權利,説明立法者充分回應了社會大眾對這些權利保護的關切,其理論價值和實踐價值都非常顯著。
“民法典草案關於人格權的規定,在法典編纂完成並實施生效之後,肯定將對我國自然人權利的保護提供強大的法律支援,對此我們滿懷信心。”孫憲忠解釋稱,民法典設立獨立的人格權編,是為了提升人格權在我國法律上的品位,是全面落實黨中央提出的“加強人格權保護”的要求。這個立法命題是科學的,是符合人格權的法律特徵的。
民法典的“人民性”,還體現在了解社情民意、採集眾智民聲的立法過程。據不完全統計,過去五年間,民法典編纂先後共10次公開徵求意見,累計收到42.5萬人提出的102萬條意見和建議。透過這組數字,即可以看到民法典“開門立法”的群眾路線,彰顯了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的法治理念。
彰顯中國特色 把脈時代需求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作為新時代的民法典,必然要符合中國特色,符合中國國情,傳承中華文化的“精氣神”,同時更應把脈時代需求,體現時代特徵,映射偉大時代的奮進征程。
民法典是一個國家和民族精神的立法表達。“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民法典總則編第一條開宗明義,成為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中國建設的鮮明寫照,民法典規定的平等原則、自願原則、公平原則、誠信原則、守法原則等更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直觀體現。
早在2017年,民法總則表決通過時,孫憲忠強烈建議:“民法總則的基本原則很好地體現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未來編纂民法典分編時,更要全面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立法來弘揚傳統美德,強化規則意識,增強道德約束,倡導契約精神。”
此次,民法典保留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規定,並將其融會貫通,融入到規範社會生活的各個面面。比如,強調對英雄烈士名譽權的保護、對良好秩序與善良風俗的維護;鼓勵見義勇為行為,不讓見義勇為者“流血又流淚”等。
備受關注的婚姻家庭編,更是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具體民事法律規範,大力弘揚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婚姻家庭編規定樹立優良家風,重視家庭文明建設,並對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作出規定。
在孫憲忠看來,樹立優良家風入法,體現了立法者對於婚姻家庭關係中道德倫理規則的尊重,有利於社會風氣的整體提升。
法隨時變。民法典充分尊重科學規律,體現時代氣息。民法典草案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將“綠色原則”確立為民法基本原則;順應資訊時代潮流,保護網路時代隱私權,保護網路虛擬財産,細化網路侵權責任;回應新時期人民關切,通過規範胎兒權利、高空拋物、高利放貸、居住權制度等,讓各類處於模糊地帶的權、利、責有所依歸,鮮明的時代特徵在字裏行間中充分彰顯。
“編纂民法典既是對立法技術的考驗,也是對現行法律規範的檢驗。我們的民事法律體系是開放的,這次沒有納入到民法典中的內容也會在將來與民法典共同構成完整的民事規則法律體系。”孫憲忠分析説,未來,民事規則領域會形成“基本法+特別法”或者“一般法+特別法”相配套的體系。民法典作為一般法,特別法中則包括商法、智慧財産權法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此外,還會有一些民事特別主體立法、特別物權立法等包含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