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部署建立防止返貧機制
近日,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印發《關於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製作出安排部署。
《意見》強調,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要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後幫扶相結合、堅持開髮式幫扶與保障性措施相結合、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堅持外部幫扶與群眾主體相結合。《意見》對監測方法作了明確。關於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但不穩定戶,收入略高於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關於監測範圍,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引發的剛性支出明顯超過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縮減的家庭。監測對象規模一般為建檔立卡人口的5%左右,深度貧困地區原則上不超過10%。關於監測程式,以縣級為單位組織開展,通過農戶申報、鄉村幹部走訪排查、相關行業部門篩查預警等途徑,由縣級扶貧部門確定監測對象,錄入全國扶貧開發資訊系統,實行動態管理。(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黃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