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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疫”説理】抗“疫”助推城市治理現代化

2020-03-11 10:03:00
來源:光明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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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深圳大學城市治理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 陳文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在我國發生的傳播速度最快、感染範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這次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是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要針對這次應對疫情中暴露出的明顯短板,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提高應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準。

  城市是國家的重要空間形態,城市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其在國家治理體系中具有關鍵作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然要建立在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之上。由於組成要素的複雜性、人口結構的聚居性、資源分佈的密集性及人員交往的頻繁性等,城市相較于農村而言社會風險更多、治理難度更大。總體來看,城市受此次疫情的影響最大,也是疫情防控的主戰場。疫情的爆發對城市治理提出了極大挑戰,其中所暴露出來的一些問題和短板亟需解決,一些探索和經驗也有待系統總結。

  一是堅持“政治”要求,提升現代城市的組織引領能力。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歷了世界歷史上規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市化進程,城市發展成就舉世矚目。城市發展帶動了我國整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建設成為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引擎。同時,隨著我國經濟市場化和社會開放化程度的提高,城市治理主體日趨多元、市民生活交往形式日益多樣,城市成為要素自由組合、人員隨機流動的高速運轉“機器”。

  當疫情突如其來之時,如何在多元化的城市中實現對社會的“再組織化”,迅速組織和廣泛動員廣大市民積極參與防控,這對於城市應急管理而言是一個頗為棘手的問題。在中國特色的政治制度下,“政黨嵌入社會”和“組織動員群眾”是城市治理的基本路徑和特徵,黨組織的組織力往往決定了疫情防控的效果。地方黨組織和政府通過“黨組織引領”“黨員幹部帶頭”“服務型嵌入”等舉措,構建起以基層黨組織為內核的群防群治體系。這為最大限度地通過組織途徑迅速整合防控力量,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和集中救治,有力有效遏制疫情蔓延擴散,為城市整體防控工作的有序開展奠定了組織基礎。如北京市區兩級下沉幹部7.4萬名,每個社區(村)至少一名區級幹部,一名街鄉幹部,全市18.9萬名在職黨員主動到社區報到。深圳在第一時間構建起社區小區聯防聯控工作運作機制,迅速在全市700多個社區、4800多個花園小區、1800多個城中村織密織牢防控網路。因此,需要從“政治”的高度全面夯實執政黨在現代城市社會中的群眾基礎,建立健全民意暢達機制和渠道,整合社情民意和利益訴求,密切基層黨組織與群眾的魚水關係,只有這樣才能在利益多元化的城市社會中充分發揮政治引領作用。

  二是堅持“法治”要求,提升現代城市的依法管理能力。此次疫情發生後,一些城市為確保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結合防控實際情況完善了相關地方性法律法規。如上海通過了全國首個省級疫情防控緊急立法,出臺了個人隱瞞病史將列入社會信用黑名單的相關規定;廣東省研究完善疫情防控相關立法,全面評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等法規,將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的修改完善納入立法規劃、優先安排,從源頭上控制重大公共衛生風險。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召開會議,強調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疫情能力,全力推進法治示範城市建設。但也應該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在抗疫過程中仍存在依法防控的意識不強、能力不足等問題,“一刀切”地採取了“一律勸返”“鎖死家門”等“硬隔離”的防控措施,甚至出現執法簡單粗暴,防疫執法人員與群眾發生爭執糾紛和肢體衝突。這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治理實踐中客觀存在的民主法治觀念淡薄、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規難執行、執法協作機制欠缺、執法監督不力等現實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強調,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因此,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職責,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和城市治理工作,加強對黨政幹部、防控人員的依法監督,切實堅持執法為民、嚴格執法、有法必依,杜絕暴力執法、野蠻執法、以人壓法等錯誤思維和行為。法治是推進新時代城市治理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各級政府和領導幹部要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將“法治”要求貫穿于城市治理全過程,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防控風險和維護穩定的能力。

  三是堅持“共治”要求,提升現代城市的協同治理能力。現代意義上的治理本質上是多元主體能夠共同參與的“共治”,是政黨、政府部門與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等多元主體彼此合作的網路型治理,在相互依存的公共環境中共擔社會責任、共用治理成果。在此次疫情應對過程中,我國的大多數城市特別是一些超大規模城市,難能可貴地迅速構建起了街道、社區、小區、城中村、工業區、樓棟等為基礎的聯防聯控共治網路。

  同時也需注意到,基層的資源配備、人才配置等與其承擔的抗疫責任和負擔還不匹配,各部門之間的工作聯動性有待加強,疫情聯合研判和資訊共用機制仍須完善,迫切需要加強城市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合作應對和共治能力建設。在我國現行的城市治理實踐中,普遍實行的是“市-區-街道-社區”的“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路”的多層級管理結構,城市公共危機事件應急管理的縱向鏈條過長,逐級授權和任務下壓是其基本特點。此種縱向權力的分層式設置和多級別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疫情防控的效率和效果,導致有時資訊情況彙報不及時、防控處理不到位,甚至出現一些“會議抗疫”“文件抗疫”“填表抗疫”“拍照抗疫”“談口號、不談口罩”等形式主義。由於各職能部門之間缺乏經常性的工作協調機制,片面強調各部門的自身利益和任務要求,加之城市治理的資訊數據共用平臺沒建立,基層抗疫過程中客觀存在多頭管理、相互扯皮和責任推諉現象。因此,應按照“扁平、精簡、高效”的原則,嘗試推進城市治理的層級縮減和職能整合改革,促進各個職能部門的協同治理,形成“市—街區”的扁平化社會治理格局,改變“主管部門責任淡化、屬地責任難以落實”的治理困境。推行國家與社會合作互動的網路型治理,構建“黨-政-居-社-群”協同參與現代城市治理的共治新秩序。

  四是堅持“智治”要求,提升現代城市的科技支撐能力。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將“科技支撐”作為完善新時代社會治理體系、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要素。科技抗疫是此次疫情防控的突出特點,大數據排查、智慧體溫檢測、物流“黑科技”、快速分離病毒毒株、部分疫苗研發等等,科技手段成為抗擊疫情和轉化為治理效能的重要力量。因此,要加大對醫療衛生和科學教育事業的資源投入和政策傾斜力度,加強科技人才和團隊的培養體系建設,擴大、優化和提升應急安全人才和社會治理人才培養的規模、結構和品質,深化應急管理的産教研融合,大力扶持公共安全新産業、新業態和專業機構的發展。

  另外,還需正視公共危機事件資訊來源彼此獨立、資訊平臺相互排斥、資訊處理難以關聯互助、資訊運用不能互換共用的數據壁壘和資訊孤島現象,其具體表現為部門資訊系統建設各自為政,管理和運作標準不統一,職能部門間的資訊共用與業務協同機制欠缺,資訊的採集、使用、發佈、公開和共用制度不完善等。因此,有必要出臺共用公共危機事件資訊資源的整體性制度安排,建設跨部門協同的數據共用交換平臺和資訊系統,健全職能部門間的資訊共用和業務協同機制。秉持統一平臺、系統整合、資訊共用、資源共用、業務協同的理念,以整合構建統一的應急數據共用交換平臺和資訊系統為重點,盤活各個部門的公共安全資訊數據庫資源,推動平臺資源整合和多方利用,逐步推進各級共用交換平臺對接,支撐公共安全資訊資源的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互通和協同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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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