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將嚴格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審批和檢疫
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記者于文靜)為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農業農村部將嚴格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審批和檢驗檢疫管理。
記者28日從農業農村部了解到,農業農村部將對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中醫藥法、實驗動物管理條例、城市動物園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依法依規實行嚴格審批和檢疫。
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後將全面落實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加強執法監督。嚴格落實野生動物保護法及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關於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水生野生動物的規定,對違反規定的在現行法律基礎上加重處罰。健全執法管理體制,明確執法責任主體,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嚴格查處違反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對違法經營場所和違法經營者,依法予以取締或者查封、關閉。
同時,加快制定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加快推動水生野生動物目錄修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規定,將比較常見的家畜家禽(如豬、牛、羊、雞、鴨、鵝等)等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依照畜牧法的規定進行管理。加強與國家林草局溝通協調,進一步明確水生野生動物和陸生野生動物的相關目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