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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治理組合拳應對疫情大考

2020-02-19 10:36:00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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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來勢洶洶、迅速蔓延肆虐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給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以及中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都帶來十分重大的影響,也向我們提出如何應對重大公共安全突發事件以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系列新課題。要堅持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的理念和治理實踐,形成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協同作用的強有力組合拳,將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在系統治理上發力

  以整體性思維和整體性嚴密防控工作加強對疫情的系統治理,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堅持系統治理,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必須堅守“寧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萬一”的原則,以系統整體性視野認真審視疫情防控工作的各個細節,以堅定的政治站位和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堅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價值理念,高標準、嚴要求、高品質不遺餘力地全面做好各項防控工作。要系統謀劃構建職責分明、高效有序、運作規範、舉措嚴密、檢查督促有據、考核獎懲分明的應對疫情的組織管理體系,系統制定防範潛在風險發生的整體性思路,採取強有力務實管用的舉措,加強對疫情各環節流程的科學管控,注重嚴隔離、防擴散,不出現任何疏漏。加強資訊及時公開透明體系、新聞輿論導向體系、社會心理疏導體系、精神文明教育體系、應急救助和志願服務體系等全面的制度體系建設,通過加強對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相關人員的應急培訓、物品的應急儲備、相關制度及運作體制的完善以及加大對疫情的科研投入、完善事後的重建和恢復性措施等,將各種影響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以及導致經濟社會受損的影響降到最小程度。

  在系統治理上發力,各級黨組織必須充分發揮作用,充分彰顯黨的領導在疫情防控中的最大優勢,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的各項決策部署,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來,貫徹到疫情防控的各個環節和整個工作之中。要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全國一盤棋,發揮社會主義制度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顯著制度優勢,堅決服從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調度,加強制度執行力建設,杜絕制度“空轉”和制度失靈現象發生,匯聚全社會的能量,形成抗擊疫情、打贏阻擊戰的強大合力。

  在依法治理上發力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實推進黨的組織建設和法治政府建設,提高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水準,提升全體公民的法治意識,做到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提出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的“九個要”根本要求。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為依法防控和依法治理疫情指明瞭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發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當前,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依法科學有序防控至關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要完善疫情防控相關立法,加強配套制度建設,完善處罰程式,強化公共安全保障,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作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體系。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法律法規,加強風險評估,依法審慎決策,嚴格依法實施防控措施,堅決防止疫情蔓延。加大對危害疫情防控行為執法司法力度,嚴格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條例、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實施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理措施。加強治安管理、市場監管等執法工作,加大對暴力傷害醫務人員的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嚴厲查處各類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價格的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抗拒疫情防控、暴力傷醫、制假售假、造謠傳謠等破壞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保障社會安定有序。依法規範捐贈、受贈行為,確保受贈財物全部及時用於疫情防控。依法做好疫情報告和發佈工作,按照法定內容、程式、方式、時限及時準確報告疫情資訊。加強對相關案件審理工作的指導,及時處理,定紛止爭。加強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組織基層開展疫情防控普法宣傳,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增強法治意識,依法支援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強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務,加強疫情期間矛盾糾紛化解,為困難群眾提供有傚法律援助。

  領導幹部自覺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才能發揮法治在推進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利器作用。除了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以及專門針對重大公共安全突發事件的傳染病防治法之外,還有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以及最高法、最高檢2003年聯合出臺的《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都是各級黨委和政府採取疫情防控措施的法律依據,也是每一個公民在疫情防控期間的行為規範,必須認真學習領會並切實遵守執行。

  在綜合治理上發力

  以綜合性思維和綜合性嚴密防控工作加強對疫情的綜合治理,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以加強綜合治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就是要按照現代城市各種關係的複雜性、綜合性、不確定性和人口的規模性、集聚性、流動性等基本特徵,綜合運用法律、政治、經濟、行政、交通、教育、文化、網路等各種手段,綜合運用人力、物力、財力等進行公共安全防範,構建社會各部門、各單位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精準施策、群策群力的綜合治理體系。

  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綜合治理是通過基於人文化、數字化、智慧化基礎上的網格化、精細化治理體現出來的。只有運用現代資訊技術,全面落實“防輸入、防擴散、防蔓延”措施,實行嚴密的網格化、智慧化管理,構建黨政部門、企業、各類社會組織和志願者以及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的多元主體疫情防控工作體系,做實做細對人的管理和服務,控制集體性活動,加強健康宣傳教育,教育引導人們加強自我保護,加強綜治維穩等工作,對疫情的基本現狀和發展趨勢,對涉及人員的動態狀況、交通管理、物流供應鏈、應急災備、資訊溯源、時態評估等全面數據化,構建及時的資訊互通反饋機制、合理的判斷和處理機制,才能精準地做好有效的疫情防控工作,並將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地體現出來。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綜合治理,才能充分展示出制度剛性和文化柔性的有機結合、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有機結合、科學主義和人文主義的有機結合所形成的強大綜合優勢。

  在源頭治理上發力

  以溯源性思維和源頭性嚴密防控工作加強對疫情的源頭治理,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源頭治理在防控疫情工作中處於最為基礎的地位,必須堅持防患于未然的原則,把重大公共安全突發事件化解在萌芽之中,把具有潛在性的突發問題及時化解在源頭,堅持源頭防控和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防止疫情蔓延和擴散,將各種負面影響儘量降到最低程度,是最為經濟、最為及時、最為根本性的疫情防控方式,要本著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的基本原則,通過運用源頭治理的方法對重大公共安全突發事件的風險矛盾進行及時評估、及時防控,達到戰勝重大災害、保障社會安定有序的目的。

  注重源頭治理,就要高度重視和儘快建立完善疫情防控預警機制與聯防聯控機制,努力補齊公共衛生短板,加強城鄉人居環境整治和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將排查整治公共衛生環境工作做實做細,做到城鄉最基層不留任何死角和真空地帶。要按照規定科學處理垃圾污物,切斷病源傳播途徑。積極組織居民安全使用酒精等化學類防疫用品,協調好個人自由與公共安全、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之間的關係,以防引發新的安全隱患。加大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力度,普及疫情防控知識,發佈防疫健康提示,推動相關資訊的開放共用,真正從源頭上構建起強有力的疫情防控的責任共同體、命運共同體,團結協作,同心合力抗擊疫情,共鑄捍衛生命的力量。

   (作者係蘇州大學東吳智庫首席專家,蘇州大學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

[責任編輯: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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